安徽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0年第1期)中,一批标示生产单位为厦门安氏兄弟科技有限公司的手腕式电子血压计不符合标准规定。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使用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了监督抽验。以下是抽检不合规医疗器械的具体信息:
序号:5
产品名称:手腕式电子血压计
被抽样单位:黄山博宏医药销售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单位:厦门安氏兄弟科技有限公司
生产批号/日期:18K002235I/P1810003
规格:AS-55I
检验机构: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检验依据:GB 9706.1-2007《医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安全通用要求》、YY0670-2008《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闽械注准20152200035
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规定项目:标识要求
报告书编号:AH2019-QSC-00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