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美人金银花热痱粉检出禁用物质

2021-02-11 09:38:26    来源:  作者:国家药监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5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物质的通告(2021年第9号)中,一批标示生产企业为广州名露药业有限公司的白美人金银花热痱粉检出禁用物质铅。

序号:5
标示样品名称:白美人金银花热痱粉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广州名露药业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企业地址:广州市白云区白云湖街大朗十一社沙路顶工业区1号楼3楼
经营单位名称:老百姓大药房连锁(天津)有限公司静海东方红路店
经营单位地址:天津市静海区静海镇东方红路北侧登海装饰城底商(广仁医院东侧)
包装规格:125g
标示批号:2004055
标示生产日期:20200405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30404 三年
标示生产单位所在地:广东
标示备案号:粤G妆网备字2017008306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0711
检验机构名称:初检机构:天津市药品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不合格项目:铅
检验结果:17.4mg/kg(复检结果)
判定依据及限值规定:检出物为《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的禁用物质 ≤10mg/k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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