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透润泽防晒霜SPF30+(肌缘防晒霜)抽检不合格

2021-02-14 00:34:23    来源:  作者:国家药监局
国家药监局关于20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11号)中,一批标示受托方为惠州市肌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为香阁娜国际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清透润泽防晒霜SPF30+(肌缘防晒霜)抽检不合格。

序号:15
标示样品名称:清透润泽防晒霜SPF30+(肌缘防晒霜)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受托方:惠州市肌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香阁娜国际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标示生产企业/代理商地址:受托方:惠州市惠环联溪肌缘工业区,委托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一区2号楼7层701室(园区)
经营单位名称:武义蝶美化妆品店
经营单位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壶山街道解放街6号地块武阳广场A228
包装规格:40g
标示批号:000411
标示生产日期: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1/03/11  三年
标示生产单位所在地:广东
标示批准文号:国妆特字G20152570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61163
检验机构名称: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合格项目:标签标识
检验结果:检出批件及标签未标识的防晒剂:水杨酸乙基己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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