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药行业整体水平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究其原因,与以下三方面的因素密切相关:一是,我国国家药品标准总体质控水平较低,约占总数4/5的国家药品标准老化。二是,行业内部“多、小、散、乱、差”,低水平重复,良莠不齐。三是,国家缺少对扶持、促进优秀民族制药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目前我国制药业面临的必须解决的核心问题是创新能力不足以及核心竞争力不强。在经济全球化的今天,国内竞争国际化,几乎全球所有知名跨国医药企业均大举进军我国,挤压民族企业的市场和发展空间。因此,我们急需重新审视和修改、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二、关于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议
为了提高我国药品质量,保证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建立健全基本药物制度,通过发展医药产业拉动内需,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我们建议通过提升药品标准、改革药品定价机制和医疗保险制度对国内先进的民族企业和高质量的民族品牌进行支持和保护。具体建议如下:
(一)对已批准上市药品的质量实行第三方评价。
建议由政府、企业等相关各方认可的、符合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权威的药品比较评价机构,作为第三方中介,对我国民族企业现有已批准上市的药品进行临床前与临床比较和质量评价,与跨国制药企业生产的原研药品进行比较。通过详尽、完善的规则和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可追查的程序,对我国优秀民族企业生产的药品质量进行评价,对其中相等或者超过跨国制药企业的同品种药品可公布相关数据。
由于此项工作针对的是已经政府批准上市的药品,因此,不宜由政府出面组织。可以由有关学会、行业协会组织具有相应资质,经过国内外论证的技术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这项工作涉及民族医药产业发展及国产药品的优质优价,意义重大,建议在最初启动阶段由政府给予财政支持。今后可以按照国际惯例,由申请评价的企业缴纳费用实施。
(二)提高药品标准,修改药品管理法。
建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提高的国家药品标准及扩大国家药典收载品种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实抓好;未达到标准的药品在规定期间内应当退出市场。通过这种方式来激励我国制药企业研发与创新,提高发展水平。同时鼓励大企业对小企业和落后企业兼并重组,以提高我国制药业的产业集中度,优化产业结构,整合资源,形成健康的产业链进而促进整个民族医药产业的发展,应对金融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