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盐酸厄洛替尼片
- 【规格】100mg(规格待定)
- 【主要成份】盐酸厄洛替尼。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厄洛替尼可试用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化疗方案失败的局部晚期或转移的非小细胞肺癌的三线治疗。本适应症是基于前述国外一项Ⅲ期临床研究结果得出。对于中国人非小细胞肺癌二线治疗的疗效尚待进一步临床研究证实。两个多中心安慰剂对照随机的Ⅲ期试验中一线治疗局部晚期或转移性NSCLC患者,结果显示在铂类为基础的化疗(卡铂+紫杉醇;或者吉西他滨+顺铂)同时服用厄洛替尼无临床受益,因此不推荐用于上述情况的一线治疗。
- 【用法用量】本品必须在有此类药物使用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厄洛替尼单药用于非小细胞肺癌的推荐剂量为150mg/日,至少在进食前1小时或进食后2小时服用。持续用药直到疾病进展或出现不能耐受的毒性反应。无证据表明进展后继续治疗能使患者受益。剂量调整:患者出现新的急性发作或进行性的肺部症状,如呼吸困难、咳嗽和发热,应暂停厄洛替尼治疗进行诊断评估。如果确诊是ILD(间质性肺病),则应停用厄洛替尼,并给予适当的治疗(参见【注意事项】警告-肺脏毒性)。腹泻通常可用洛哌丁胺控制。严重腹泻洛哌丁胺无效或出现脱水的患者需要剂量减量和暂时停止治疗。严重皮肤反应的患者也需要剂量减量和暂时停止治疗。如果必须减量,厄洛替尼应该每次减少50mg。同时使用CYP3A4强抑制剂如阿扎那韦、克拉霉素、印地那韦、伊曲康唑、酮康唑、奈法唑酮、奈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醋竹桃霉素(TAO)和伏立康唑等药物时应考虑剂量减量,否则可出现严重的不良事件。治疗前使用CYP3A4诱导剂利福平可减少厄洛替尼AUC的2/3。应考虑使用无CYP3A4诱导活性的其他可替代治疗。如果没有可替代的治疗,应考虑高于150mg的厄洛替尼的剂量。如果厄洛替尼的剂量上调了,则停止利福平或其他诱导剂时剂量应减少。其他CYP3A4诱导剂包括但不限于利福布汀、利福喷丁、苯妥英、卡马西平、苯巴比妥和圣约翰草,如果可能也应避免使用这些药物(参见【注意事项】和【药物相互作用】)。厄洛替尼的清除在肝脏代谢和胆道分泌。因此厄洛替尼应慎用于肝脏功能障碍的患者。如果出现严重的不良反应应考虑厄洛替尼减量或暂停(参见【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肝功能异常患者,【注意事项】肝功能异常患者和【不良反应】)。尚未进行肾损伤患者(血清肌酐浓度]1.5 x ULN)的疗效和安全性研究。基于药代动力学数据,轻度或中度肾损伤患者不需要剂量调整(参见【药代动力学】)。不推荐严重肾损伤患者使用厄洛替尼。已证实吸烟会导致厄洛替尼暴露量降低50-60%。吸烟NSCLC患者的厄洛替尼最大耐受剂量为300mg。给予继续吸烟患者高于推荐起始剂量厄洛替尼的疗效和长期安全性(]14天)尚未确证(参见【药物相互作用】和【药代动力学】特殊人群)。若厄洛替尼用量已提高,患者停止吸烟后应立即减少至批准的起始剂量(参见【药代动力学】)。
- 【不良反应】安全性资料来自国外856例厄洛替尼单药治疗的癌症患者,308例接受厄洛替尼100或150mg联合吉西他滨治疗胰腺癌的患者,和1228例厄洛替尼与化疗同时治疗的患者。服用厄洛替尼治疗NSCLC、胰腺癌和其它晚期实体肿瘤的患者中有报告严重的不良事件,包括致命的事件。
- 【禁忌】对本品及成份过敏者禁用盐酸厄洛替尼片。
- 【注意事项】盐酸厄洛替尼片须在有此类药物使用经验的医生指导下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仅在成人中进行了相互作用研究。体外研究发现,厄洛替尼是CYP1A1的强效抑制剂、CYP3A4和CYP2C8的中度抑制剂、UGT1A1诱导的葡萄苷酸化的强抑制剂。由于CYP1A1在人体组织中的表达十分有限,无从获得CYP1A1强抑制剂的生理学相关性。对葡萄苷酸化的抑制作用可能会导致与一些仅能通过该途径清除的UGT1A1底物类药物发生相互作用。对于UGT1A1表达水平较低或患有遗传葡萄苷酸化疾病(如Gilbert疾病)的患者,其血清胆红素浓度可能升高,必须慎用。详见说明书。
- 【生产厂家】苏州特瑞药业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苏州特瑞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13425
- 【生产地址】苏州高新区浒墅关镇浒青路68号
- 【药品本位码】8691012100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