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盐酸托泊替康胶囊
- 【商品名/商标】
欣泽
- 【规格】1mg*10粒
- 【主要成份】盐酸托泊替康。
- 【性状】欣泽盐酸托泊替康胶囊内容物为淡黄色颗粒或粉末。
- 【功能主治/适应症】
对于一线化疗失败的,采用盐酸托泊替康+顺铂二线治疗,但不能耐受静脉给药的广泛期小细胞肺癌患者,可试用本品与顺铂联合治疗。
- 【用法用量】口服给药,与顺铂联用。推荐剂量为每日一次,每次按体表面积1.4mg/m²,连续服用5天,在第5天给予顺铂(75mg/m2)静脉输注,每21天为一个疗程。可根据患者耐受性调整剂量,调整原则: 1.治疗中出现3级血液学毒性下一周期剂量可减少25%。如出现4度粒细胞减少合并严重感染性发热则中止治疗。2.治疗中胆红素异常者推迟两周,如仍未恢复则停止用药。3.肝功能转氨酶大于正常值2.5倍时,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大于5倍时停止用药。4.治疗中出现肾功能毒性1级,下一周期剂量减少25%,如出现2级毒性则中止治疗。单独用药剂量尚未进行研究。
- 【不良反应】盐酸托泊替康最常见的剂量限制性毒性反应为骨髓抑制,主要是中性粒细胞减少。口服给药和静脉给药的血液系统毒性主要有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和贫血,非血液学毒性主要有恶心、呕吐、脱发和腹泻。据国外口服给药和静脉给药临床研究表明,口服给药的血液学毒性Ⅲ-Ⅳ级中性粒细胞减少的发生率较静脉给药低。口服给药的非血液学毒性呕吐、腹泻、脱发可能较静脉给药多见。
- 【禁忌】1.对托泊替康及本品其他成份有过敏史的病人禁用欣泽盐酸托泊替康胶囊;2.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3.患有严重骨髓抑制,中性粒细胞<1500个/mm病人禁用。
- 【注意事项】本品必须在有盐酸托泊替康静脉应用经验的肿瘤化疗医生的指导和观察下使用,为及时有效地处理相关不良事件,应在诊断和治疗设施齐备的条件下使用欣泽盐酸托泊替康胶囊。1.对接受本品治疗的患者,必须定期监测外周血常规,以便及早发现骨髓抑制现象。骨髓抑制主要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严重时可并发感染,甚至死亡。治疗中只有当中性粒细胞数恢复至1500个/mm’以上,血小板数至10.000个/mm'以上,血红蛋白水平至9 0g/dl以上必要时可输血)时,病人方可继续使用。2.肝功不全血浆胆红素1.5 - 10mg/dN的病人,血浆清除率降低,但一般不需调整剂量。3.轻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40 ~ 60ml/min)的病人一-般不需调整剂量,中度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20- 39m/min)的病人应减少剂量,没有足够资料证明严重肾功能不全者可否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1.本品与其他抗肿瘤药物合用能提高细胞毒性,其提高程度与肿瘤类型、暴露时间、药物浓度和用药顺序有关。2.本品与其他细胞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会加重骨髓抑制情况,因此可考虑适当减少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胎鼠有较强的致畸作用和生殖毒性作用。给予怀孕6-20天家兔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0. lmg/kg/日(大约相当于mg/m’基础临床剂量),可引起其毒性反应、造成胚胎死亡或胎免体重的减轻。给交配前至怀孕6天鼠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0.23mg/kg/日(约相当于mg/m'基础临床剂量)共14天,可出现胚胎吸收,胎鼠小眼,着床前丢失及母鼠轻度的毒性反应。给怀孕6至17天鼠注射用盐酸托泊替康0.1mg/kg/Blmg/m^基础临床剂量的半量),可导致胚胎着床后死亡率升高及胎鼠畸形的增加。最常见的畸形部位是眼(眼小,无眼,视网膜玫瑰花样物形成,视网膜缺损,异位眼窝)、脑(侧脑室和第三脑室扩张)、颅骨和椎骨。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一般不需调整剂量,肾功能不全者除外。
- 【儿童用药】目前尚无本品在儿童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研究资料。
- 【药理毒理】盐酸托泊替康为拓扑异构酶l的抑制剂。拓扑异构酶I通过诱导DNA单链可逆性断裂,使DNA螺旋链松解,托泊替康与拓扑异构酶1-DNA复合物结合,从而阻碍断裂的DNA单链重新连接。托泊替康与拓扑异构酶I和DNA形成的三元复合物与复制酶相互作用,造成双链DNA的损伤,而哺乳动物的细胞无法有效修复损伤的DNA双链。其细胞毒作用是DNA的合成过程中,是S期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盐酸托泊替康具有较强抗肿瘤活性和广泛的抗瘤谱,临床前体内抗瘤试验表明,对m及Pmm白血病、Bw黑色素瘤、Bw/F10黑色素瘤亚株、Lewis肺癌、ADJ-PC6浆细胞瘤、结肠癌38和51、M肉瘤、乳腺癌16/C、Wadison肺癌等多种动物移植性肿瘤模型有明显抗肿瘤作用。 托泊替康对喃乳动物细胞具有生殖毒性,并可能有致癌作用。托泊替康能诱导L5178y小鼠淋巴瘤细胞突变和培养的人淋巴细胞发生裂变,还可引起小鼠骨髓裂变。微生物回复突变试验为阴性。
- 【药物过量】目前尚无治疗本品过量的解毒方法,过量可能出现的主要并发症是骨髓抑制。
- 【贮藏】避光,密封,在冷处(2-10℃)干燥保存。
- 【有效期】18个月。
- 【生产厂家】优尼特尔南京制药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优尼特尔南京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70204
- 【生产地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169号
- 【条形码】6955290600208
- 【药品本位码】8690158000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