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费一升一降老百姓能省钱?

2009-11-27 17:56:21    来源:  作者:

  医改“一升一降”到底忽悠了谁?

  自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网站公布了《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以来,医改大方向中的重要内容 “提高诊费降低药价”成了万众瞩目的焦点,细读意见,不管是提高诊费还是降低药价,其最终目的就是力求破解医疗机构“以药养医”的难题,缓解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然而这一升一降却不免让人产生如下疑问:

  降低药价实现难 。发改委明确医改方向:提高诊费降低药价。在“降低药价”没有真正实现之前,就匆匆表态要“提高诊费”,更像是“以药养医”的变种,使患者难受其利,反先受其害,就象戒酒一样,戒酒首先要喝茶,要想戒茶首先得吃糖,最后由于没有决心,酒没戒掉,还多了喝茶吃糖的毛病,还有一种情况是,假设以前如果看一次病需要500元,即诊费100元;药费400元,改革以后则变成诊费400元,药费100元,看似降价,其实没什么变化。

  诊费上调设限难 。细读意见,居然没一条对“诊费”设定上限,这就为提高诊费留了空间,如一项手术,可包括挂号费、120出诊费、开方费、检查费、手术费、住院护理费等等。没有了上限的设定,就相当于“诊费”已然是个筐,只要医院能想出新的能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的,什么都可以往里装,如此看来,在新的医改方案中的所谓‘高诊费’借口下,不知会有多少收费又要发明出来。有了医改政策作借口,医院乱收费高收费就会更理直气壮了

  医改“一升一降”到底忽悠了谁?以上两点我们不难看出,“提高诊断降低药费”在相当程度上其实只是一个伪命题,因为“医药不分家”是铁的现实, “以药养医”也好,“以技养医”也好,归根结底都是“以民养医”。对百姓而言,以何种名义把钱掏出去是不重要的,重要的是掏的钱有没有少一些。

  新医改提高诊费降低药价你怎么看?

  11月23日,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了《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其中意见明确规定,要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适当提高临床必需的廉价药品价格。此外,在规范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临床诊疗、护理、手术以及其他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加强对植(介)入类等高值医疗器械价格的监管。

  明确目标建立科学的价格体制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三部门发布的《意见》提出了上述医药价格改革的近期和长期目标。《意见》明确提出,到2020年要建立起科学合理的医药价格形成机制和完善的医药价格管理体系。

    《意见》明确,改革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要坚持政府调控和市场调节相结合,在强化政府对医药价格监管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促进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形成公开、公平、公正和有序竞争的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坚持鼓励研发创新与使用基本药物和适宜技术并重;坚持促进企业和医疗机构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满足群众多层次的用药及医疗服务需求;坚持医药价格改革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协调推进,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利益、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统筹兼顾,稳步推进。

  降低药价提高收费透明度

  2009到2011年的主要任务,包括要完善医药价格管理政策,合理调整药品价格、调整政府管理药品价格范围等。

  将调整政府管理药品及医疗服务价格范围,在全面核定政府管理的药品价格基础上,进一步降低偏高的药品价格,适当提高临床必需的廉价药品价格;完善药品成本价格监测制度,进一步健全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清单制度,提高收费透明度。要使医药价格管理方法进一步完善,市场价格秩序逐步好转,药品价格趋于合理,医疗服务价格结构性矛盾明显缓解。《意见》明确,将调整政府管理药品价格范围,政府管理药品价格重点是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基本医疗保障用药、生产经营具有垄断性的特殊药品等。其他药品则实行市场调节价,对其中临床使用量大面广的处方药品,要通过试点逐步探索加强药品价格监管的有效方法。

  在药品价格管理方面,将进一步加强对流通环节加价行为的管理,逐步降低政府指导价药品流通差价率水平,保持药品之间合理差价或比价关系。

  取消药品加成可获补助

  将改革医疗机构补偿机制,在总体不突破15%的前提下,逐步取消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成。

  按照“医药分开”的要求,改革医疗机构补偿机制,逐步取消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加成。改革过渡期间,要逐步降低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在总体不突破15%的前提下,可按价格高低实行差别加价政策。

  《意见》还指出,必要时对高价药品实行最高加价额限制。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后减少的收入,可通过增加财政补助,提高医疗服务价格和设立“药事服务费”项目等措施进行必要补偿。

  提高医疗服务价格

  提高体现技术和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按照医疗服务补偿合理成本的要求,结合政府财政投入情况,合理调整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逐步提高中医和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诊疗、手术、护理等项目价格。

  限制高值植入器械差价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降低偏高的医用设备检查和治疗价格,促进医用检查和治疗设备集约化使用。合理控制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外单独收费的医疗器械范围。对单独收费的品种,要建立目录进行管理。对高值特别是植(介)入类医疗器械,可通过限制流通环节差价率、发布市场价格信息等措施,引导价格合理形成。

  面对新的要求,医院与患者有不同的看法,部分患者质疑高诊费低药费并没有降低看病支出,是“换汤不换药”,不能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而医院方面则认为此举可以将目前的“以药养医”改变为“以技养医”,对患者有利。

  你对新医改提高诊费降低药价怎么看?请把你的想法告诉我们,告诉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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