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省已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基本药物目录,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高出10个百分点。另据了解,省政府已安排了5000万元作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以奖代补”的补助资金。
门诊量增加药费下降
芙蓉区是全省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改革的36个试点县(市、区)之一,此次该区有8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个乡卫生院实行改革。“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以来,平均每张处方价格下降52.33%,而就诊人次增长了42.75%。”芙蓉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芙蓉区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的基层医疗机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平均人次处方额为66.75元,而2010年1月25日至2月1日平均人次处方额降至31.82元;2009年平均每日就诊138人次,2010年1月25日至2月1日平均每日就诊升至197人次。
宁乡县于1月1日率先启动了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前半个月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为患者减轻药品费用负担122.4万元,乡镇卫生院门诊药品费用、住院日均费用较2009年12月分别下降57.8%、29.3%。桂东县将基本药物全部纳入新农合药品目录并按90%的比例予以报销,提高了20个百分点。
“数据显示,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量较以前增加了56%。”省卫生厅政策法规处处长王湘生介绍说,老百姓比以前更愿意去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看病,主要是药价下降的原因。同时,以前基层医疗机构处方外流的现象也基本消失。
省基本药物将新增百余种
据王湘生介绍,为满足基层用药需求,我省将在目前实施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基础上,增补100种左右的药物进入省基本药物目录。预计今年2月底前,增补的药物目录有望出台。届时,省基本药物目录内的药品在基层医疗机构也将实施零差率销售。
近期,卫生部门抽调专门人员深入全省36个率先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县(市、区)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药品库存情况进行了盘点核实。对于这部分药品,省卫生厅要求各基层医疗机构一律按原采购时的实际购入价一并实行零差率销售,直到用完为止。从2月份开始,先行试点的县(市、区)基层医疗机构除采购国家基本药物和省增补的非目录药品外,不得再采购、使用其他药品。
根据部署,今年年底前,湖南将确保全省60%的县(市、区)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所辖的二、三级医院也要启动基本药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