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被诉治扁桃体炎出现事故费用高达三万多还没治好

2010-03-04 12:12:39    来源:  作者:

  湖北省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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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个医疗事故受害患者,2010年1月7日在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耳鼻喉门诊就诊,检查是扁桃体炎收住院需手术摘除,住院号是00177603,按医生的要求进行了一个多星期的前期的消炎治疗,并按医生的要求做了手术前的各项检查,与2010年1月15号上午11点进手术室,按照医生的建议进行全麻手术,下午5点多钟医生告知病人家属由于插管原因出现意外,脖子出现水肿呼吸困难,要进ICU重症监护,于晚上20点从手术室直接进入ICU结果在16号凌晨2点出现大出血4点再次进入手术室,又进行全麻。在次日早上7时28分才告知病人家属在手术室门前等候,一直等到10点主治医生告诉家属,病人又进入ICU重症监护几天,在18号患者进行了输血,并且肺部拍片检查有渗血,为此在ICU抢救4天后才苏醒过来,于19日下午2点30分到耳鼻喉科重症室病房二级护理,1个星期后病情才好转,手术费用达到了3万1千元。于2月2号主治医生建议出院,但是患者任然感觉咽喉部位不适,任有疼痛感身体虚弱。无论是生理还是心理都受到了严重伤害,并且精神和心理都不能恢复正常。院方现在拒不承担责任,我很困惑,不知道该去找谁,请问律师能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章第五十七条要求医院承担责任进行赔偿。

  投诉编号:Rx69758 投诉人名:李先生
  投诉类型:医疗/医疗器械 医院机构名称:湖北省宜昌市第一人民医院

  知识链接:扁桃体炎手术的适应及禁忌征

  并不是所有的扁桃体炎都要进行手术,有一些病人或病情不宜手术者。扁桃体切除术的选择一般可按照以下原则。
    扁桃体切除术的适应征:
    1、扁桃体过度肥大,妨碍呼吸、吞 咽者。
    2、反复急性发作,每年4—5次以上,有扁桃体周围脓肿病史。
    3、长期低热,全身检查除扁桃体炎外无其它病变者。
    4、由于扁桃体炎而导致的肾炎、风湿等病,应在医生指导下择期手术。
    扁桃体切除术的禁忌征:
    1、急性炎症期及患急性病、上呼吸道感染和有流行病的时期。
    2、造血系统疾病、凝血机能减退、高血压、心脏病、肺结核等病人不3 宜手术。
    3、妇女月经期及经前3-5日不做手术,否则,术后咽炎症状加重。
    4、有慢性咽炎的病人如不十分必要可不手术,否则,术后咽炎症状加重。至于慢性扁桃体炎的病人具体何时手术为宜,最好请医生帮助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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