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 |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 具体违法行为 |
二十五味珊瑚丸(藏羚金瑙丸) | 甘南佛阁藏药有限公司 | 原广告批准文号已被撤销仍然擅自违法发布广告并且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脉管复康胶囊 | 陕西东泰制药有限公司 | 原广告批准文号已被撤销仍然擅自违法发布广告并且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或功能主治 |
三味肤宝软膏 | 贵州博爱药业公司 | 任意夸大药品适应症及功能主治 |
根据贵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部分严重违法药品广告监测情况的报告”(筑食药监报[2008]10号),部分药品在广告宣传过程中任意扩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
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现决定暂停这些广告所涉药品(详见名单)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销售。贵州省各药品经营单位应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立即停止销售名单中所列药品。
本通告发布后,相关企业应在原广告发布媒体和版面按照要求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并在更正启事发布后两个工作日内正式告知贵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贵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在更正启事发布后依法做出解除暂停销售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