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那格列奈片
- 【商品名/商标】
安多奈/天安
- 【规格】30mg*12片*4板
- 【主要成份】那格列奈。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可以单独用于经饮食和运动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病人。那格列奈片也可用于使用二甲双胍不能有效控制高血糖的2型糖尿病病人,采用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但不能替代二甲双胍。那格列奈不适用于对磺脲类降糖药治疗不理想的2型糖尿病病人。
- 【用法用量】本品的常用剂量为餐前120mg,可单独应用,那格列奈片也可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剂量应根据定期的HbA1c检测结果调整。因为那格列奈的主要治疗作用是降低餐时血糖(其为HbA1c的重要构成成份),也可通过餐后1—2小时血糖来监测那格列奈的治疗效果。在临床试验中,那格列奈通常于主餐即早餐、午餐和晚餐前服用。对于治疗初始时HbA1c水平接近治疗目标的患者(即HbA1c<7.5%),可采用单独应用或者与二甲双胍联合应用,餐前服用那格列奈60mg即可,根据治疗的效果调整剂量。肝损害患者的剂量:对轻度至中度肝病患者药物剂量不需调整。轻度至中度肝功能不全的2型糖尿病患者,那格列奈的生物利用度和半衰期与健康人相比其差别未达到有临床意义的程度。尚未对严重肝病患者服药情况进行研究,因此严重肝病患者应慎用那格列奈。肾损害患者的剂量:肾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在中度至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15-50ml/min/1.73m2)的糖尿病患者和需透析的患者,那格列奈的生物利用度和半衰期与健康人相比,其差别未达到具有临床意义的程度。
- 【禁忌】那格列奈在下列患者中禁用。对药物的活性成分或任何赋形剂过敏。1型糖尿病。糖尿病酮症酸中毒。妊娠和哺乳重度感染、手术前后或有严重外伤的患者慎用。
- 【注意事项】重度感染、手术前后、或有严重外伤的患者慎用。低血糖:本品可以引起低血糖现象,其发生的频率与糖尿病严重程度、血糖控制水平、以及病人其他相关情况有关。老年病人、营养不良的病人、伴有肾上腺或垂体功能不全的病人对降糖药比较敏感,易发生低血糖。剧烈运动、饮酒、腹泻呕吐、进食减少、或合用其他抗糖尿病药物时,低血糖的危险性增加。对伴有自主神经病变或合并使用β受体阻滞剂者发生低血糖时难以被认识。那格列奈必须餐前口服,以减少低血糖的危险。病人不准备进餐时,不可服用那格列奈。那格列奈必须慎用于伴有中重度肝功能损害的病人。血糖控制失常:当病人伴有发烧、感染、创伤或手术时血糖可以暂时性升高。此时应使用胰岛素代替那格列奈。那格列奈使用一段时期后,可以发生继发失效或药效减弱。心脏疾病:由于国外有报道,服用那格列奈时发生心肌梗死现象,故有缺血性心脏病者慎用。其他基本事项:(1)本品具有快速促进胰岛素分泌的作用。该作用点与磺酰脲类制剂相同。但本品与磺酰脲类制剂的相加、相乘的临床效果以及安全性尚未被证实,所以不能与磺酰脲类制剂并用。(2)本品有时会引起低血糖症状。由于α-葡糖苷酶抑制剂联合使用时发生低血糖现象,不可使用蔗糖来纠正低血糖,而应用葡萄糖等来纠正低血糖。另外,对患者要详细说明低血糖症状以及其处理方法。(3)在本药的给药期间,要定期检查血糖,同时,要仔细观察服药过程。如果给药2~3个月后,饭后血糖效果仍不佳时,(抽取静脉血浆,饭后血糖2小时值不能控制在11.1mmol/L(200mg/dl)以下等)必须考虑是否变更其他更适当的治疗方法。(4)在继续给药过程中,会出现下列这些情况:有时不需要再给药;有时需要减量;或者由于患者不注意健康,并发感染等导致失去用药效果或用药效果不佳,所以,在留意患者的饮食摄入量、血糖值、有无感染症等的同时,还要经常注意是否继续给药,给药量的多少,药物的选择等等情况。(5)本品与其他口服抗糖尿病药物合用可增加低血糖的危险。(6)本品若是在饭后服用,不能快速吸收,效果减弱。因此,为了有效地抑制血糖上升,必须在每次饭前15分钟以内服用。而且,本品服用后,很快就能显现药效,所以若是在饭前30分钟以上服用,在饭前有可能会诱发低血糖。对驾驶和操作机械能力的影响;应提醒患者驾驶或操作机械时采取预防措施避免低血糖。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妊娠妇女服用此药的经验,因此,无法估计人类妊娠时那格列奈的安全性。与其他口服抗糖尿病药物一样,妊娠时不应使用那格列奈。那格列奈口服后可自小鼠乳汁中排出。尽管尚不清楚那格列奈是否能从人乳汁中排出,母乳喂养婴儿出现低血糖的可能性是存在的。因此,那格列奈不应用于哺乳妇女。
- 【老年患者用药】未观察到老年患者和普通人群间在药物安全性和有效性方面有差异。此外,年龄不影响那格列奈的药代动力学特征。因此对于老年患者没有必要调整剂量。
- 【儿童用药】尚未对那格列奈在儿童患者中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价。因此,不推荐儿童使用那格列奈。
- 【生产厂家】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贵州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205033
- 【生产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高新路25号
- 【条形码】6923935900648
- 【药品本位码】8690553000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