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Ⅰ)
- 【商品名/商标】
海欣/双平乐
- 【规格】1.25mg:250mg*8片*5板
- 【主要成份】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格列本脲1.25mg,盐酸二甲双胍250mg。
- 【性状】海欣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Ⅰ)为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1.用于单纯饮食控制和或运动疗法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2.可作为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治疗,血糖水平未得到满意控制的2型糖尿病病人二线用药。
- 【用法用量】1.于饮食与运动疗法已不能满意控制血糖的2型糖尿病患者,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1次,1次1片(格列本脲/二甲双胍:1.25mg/250mg),与饭同服。2.对于基线HbAlc>9%或FPG>200mg/dl的初次治疗病人,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1片(1.25mg/250mg),早晚饭时服。每隔两周,可增加双平乐的每日剂量,以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3.用于以前已服用过其它降糖药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片(2.5mg/500mg)或1日2次,1次4片(5mg/1000mg),与饭同服。对于单用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已不能很好控制血糖的病人,推荐开始剂量为1日2次,1次2片(2.5mg/500mg)或1日2次,1次4片(5mg/1000mg),与早晚饭同服。为避免低血糖,开始剂量不应超过以前所服的磺脲类或盐酸二甲双胍的日剂量。日剂量逐步调整,每次增加量不超过2片(2.5mg/500mg),直达到最小的有效治疗剂量。4.建议最大日剂量不超过8片(10mg/2000mg)。
- 【不良反应】1.胃肠道反应可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痛不适、口中有金属味;2.有时有乏力、疲倦、头晕、头痛、皮疹。3.乳酸性酸中毒发生率很低,临床表现为呕吐、腹痛、过度换气、神志障碍,血液中乳酸浓度增加而不能用尿毒症、酮症酸中毒解释。4.少见而严重的有黄疸、肝功能损害、骨髓抑制、粒细胞减少(表现为咽痛、发热、感染)、血小板减少症(表现为出血、紫癜)等。5.可减少肠道吸收维生素B12,使血红蛋白减少,产生巨红细胞贫血,也可引起吸收不良。
- 【禁忌】1.肾脏疾病或者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 【注意事项】1、低血糖:海欣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Ⅰ)可能引起低血糖,当热量摄取不足、剧烈运动没有及时补充热量,同时使用其他降糖药或乙醇时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增加。肾或肝功能不全可升高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的血药浓度,而肝肾功能不全可能减弱糖异生作用。所有这些都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2.服药期间患者应经常检查肾功能、肝功能、血糖,并进行眼科检查等。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出,盐酸二甲双胍积聚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加。3.慎用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消除的药物。4.避免过量饮酒。5.肝功能不全者不宜用。6.适量补充体内VitB12。7.2型糖尿病患者在服用期间发现一些临床疾病(特别是迷走神经疾病)应立即检查是否是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此时应评估血浆电解质酮类,血糖水平是否正常,若出现血浆PH值下降或血中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升高,立即停止服用,并采用其它手段进行纠正。
- 【药物相互作用】噻嗪类和其它利尿药、皮质醇类、酚噻嗪类、甲状腺制剂、性激素类、口服避孕药、苯妥英钠、烟酸、拟交感神经药、钙离子通道阻滞剂,异烟肼可产生难以控制的高血糖,当病人同服双平乐和上述药物时,应注意观察病人血糖水平的变化。停止服用上述药物时,应注意观察是否出现低血糖。某些蛋白抑制剂(如水杨酸盐、磺酰胺类、氯霉素、丙磺舒等)对二甲双胍的影响较小。而磺酰脲类与血清中蛋白结合率高,比二甲双胍更易于与这些药发生相互作用。非甾体抗炎药,其他强蛋白抑制剂、水杨酸类、磺胺类可增强磺酰脲类的降血糖作用。有环丙沙星能增强格列本脲降糖作用的报道。有咪康唑与降糖药同服可引起更为强烈低血糖反应的报道。二甲双胍和呋喃苯胺酸可互相影响对方的药动学参数,呋喃苯胺酸和二甲双胍可相互升高Cmax,AUC,对肾脏清除率影响不明显;硝苯地平可增强二甲双胍的吸收。二甲双胍对硝苯地平的影响较小。阿米洛利、地高辛、普鲁卡因胺、奎尼丁、奎宁、雷尼替丁、三胺苯喋啶、TMP、万古霉素因竞争肾小管转换系统而增强二甲双胍的药理作用;口服西咪替丁可使二甲双胍血浆浓度和峰值及整个血药浓度都增加60%,血浆和全血AUC增加40%。单剂量的消除相半衰期没有变化。病人服用近曲小管分泌的阳离子药物时,应密切监测并调整双平乐的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 【老年患者用药】肾功能随着年龄的增加而减退,高龄病人使用双平乐时应随时对肾功能进行监视,一般地,高龄病人不可服用最高剂量的双平乐。
- 【儿童用药】儿童禁用海欣二甲双胍格列本脲片(Ⅰ)。
- 【生产厂家】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41400
- 【生产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一路32号
- 【条形码】6926988900368
- 【药品本位码】86902481000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