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价格需要第三方监督和调查

2010-05-20 21:12:08    来源:  作者:

  李秋洁:药价降温急需第三方监督

  近日,湖南湘雅二院的“高价芦笋片”事件引来社会热议。当地物价部门调查后发现,芦笋片价格的“三级跳”令人咋舌:集中采购时,将芦笋片的指导价定为136元;招标过程中,芦笋片的招标价升为185.22元;医院又根据15%的药品加成,最终以213元的高价卖给了患者。

  此般“黄金”芦笋片很难不让百姓望而却步。新医改要求推广药品公开招标采购,旨在通过药品集中招标、统一配送,减少中间环节来降低药价,缓解百姓看病贵的问题。然而此次“高价芦笋片”事件却以“药品招标”之名,如此抬高药品价格,这不得不引发我们的思考:空有新医改政策的提出,却无法有效施行,百姓“病有所医”的愿望何时才能得以实现?

  医药行业的监管不力在这一起事件上承担着首要的责任:对于过高的药价听之任之,不予以监管;另一方面,物价部门既负责定价,又承担着监督价格是否“虚高”的职责,这种内部监督的体制,的确难以防治高药价的出现。对于这一新医改实践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建立完善的第三方监督体制可谓迫在眉睫。

  要建立完整的第三方监督机制,首先应明其“辅助性”。它应是建立在较为完善的法制基础上的“辅助工具”,而非常态性的为保障公正的频繁依赖。若每一起案件引发争议,都要动员媒体记者、网民和社会人士参与调查,这需要大量的成本与社会负担。需要明确,民主选举、民主投票仍是保障人民权益,监督政府依法行政的主要方式,不可颠倒主客。

  其次,应显其“客观性”。钓鱼案 “老子查儿子”式的自我调查,南京徐宝宝事件的第三方联合调查组,均涉及利益相关联者,自然缺乏可信度。“第三方”,应该更多为无相关事件利益关联的民间独立人士,且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社会正义感,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者、律师等。由此而产生的调查结论才更为公正,才能真正做到行政依法、程序规范、过程可控。

  最后,应炼其“敏锐性”。“第三方调查”调查姗姗来迟的情况屡见不鲜,结果往往是调查程序马虎,调查结论避实就虚、语言不详,遭到舆论的质疑。调查人员应以其敏锐的眼光发掘公众事件中所折射出的问题,积极自发地进行监督调查,不能总是等到公民权利收到严重损害,社会影响已极度恶劣时,独立调查才被迫启用。

  应当承认,第三方调查这样的“独立调查”是还原事件真相、揭露行政弊端、维护公民权利的利器。对于公共事件的调查,若能形成一个完整有效的第三方调查制度,注重独立的取证过程与调查工作的程序正义,坚持实行赋有法定监督权力的外部监督,定能保障公平,赢得群众的信任,“高价”得以“降温”便也指日可待了。

  文章链接:关于强化价格监督职能加大药品价格监管的提案

  看病难看病贵是近年来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医院药价较之出厂价几倍几十倍的虚高,流通环节价格空间的扩大,药品生产企业通过变换剂型、规格、包装等变相涨价,致使广大群众医药负担愈加沉重。党和国家虽然采取了诸多措施,先后17次降低药价,但药价虚高的问题依然较为严重,个别地方甚至出现了天价医药费现象。在立足长远加快医疗体制改革进程的同时,就尽快抑制药价虚高、缓解群众看病贵问题,切实发挥物价主管部门监管、调控作用,不失为一个有效途径。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继续扩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降低定价药品价格。在严格执行国家定价范围的基础上,逐年扩大省级政府定价药品范围,最大可能缩小同一药种剂型、规格间的差价,逐步做到所有常规药品全部限价销售,所有政府定价药品价格逐年降低。

  二是探索实施药品透明定价制度。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药品包装盒上印刷出厂价和零售价。各级物价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类定价药品和药品价格。所有医疗机构使用和出售的药品在严格执行政府定价的同时,实行价格公示和明码标价制度,价格公示应包括出厂价、政府最高限价和实际售价等内容。

  三是严格执行国家《药品差比价规则》,规范新药审批。针对企业变换剂型、规格变相涨价的问题,药品生产单位在取得新药准字前必须向价格主管部门提供药品成分、生产成本等有关资料,经物价主管部门审核定价后方可上市。外省药品必须向我省物价主管部门出具国家或所在省级政府定价证明和药品成分、生产成本等有关资料,经审核后方可进入我省市场。

  四是严格实行招标采购药品制度。减少药品流通环节,各医疗机构药品逐步做到全部实行厂家集中招标采购,各采购药品中政府定价药品必须达到85%以上。

  五是加大常用廉价药品的生产使用。鼓励支持医药生产企业、医药流通企业和医院加大常用廉价药品的生产经营,严格限定常用廉价药品在医疗机构用药总量中的比重。

  六是强化物价监管调控作用。价格主管部门加强市场药价监督,及时通过价格公示、公开曝光和劝谕等方式,规范医药生产企业、医药流通企业和医院价格行为,坚决查处躲避审核、私自涨价等各类违反价格规定的行为。

手机:   汉字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