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藏在储物间兜售,数名药店老板获刑,案件涉及湿寒筋骨丹、肩颈腰腿痛好得快等假药。
经查明,被告人赵某为牟取非法利益,通过非正规渠道购买湿寒筋骨丹、双蛇全蝎丸、鹿骨全蝎丸(肩颈腰腿痛好得快)等十余种不具备国药准字标识的 "药品",并利用其经营的14个淘宝店铺,向不特定人群销售上述号称能治疗风湿类疾病的 "药品",非法获利72万余元。
被告人李某生、王某艳、张某冲、王某芳、蒋某云、郑某华、李某君、李某辉、常某传等人作为药店、卫生室经营者,拥有执业务药师或乡村医生资格,在明知赵某经营的淘宝店铺并非正规药品进购渠道的情况下,仍从赵某处进购上述假药。为逃避法律追究,上述药店老板将假药藏于药店橱窗后面的储物间,待顾客需要时再推荐购买。
启东法院经审理认为,上述物品中的药品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均依法认定为假药。被告人李某生、王某艳等九名药店、卫生室经营者虽然销售假药金额不大,但其销售行为已构成销售假药罪,且作为药品从业者销售假药,酌情从重处罚。而被告人赵某销售假药金额达 72 万余元,应认定为 " 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构成销售假药罪。十名被告人在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了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亦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