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4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3年第30号)。经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左卡尼汀口服溶液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苯甲酸钠。具体信息为:
药品名称:左卡尼汀口服溶液
标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标示药品生产企业: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号:2302061
规格:10ml:1g
抽样环节:生产
检品来源:山东益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H00762020及药品注册补充申请备案(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鲁备202000961)
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检查](苯甲酸钠)
检验机构: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