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49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23年第30号)。经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安徽永生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批次伤科跌打片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重量差异。具体信息为:
药品名称:伤科跌打片
标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安徽永生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标示药品生产企业:安徽永生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批号:201105
规格:每片重0.3克
抽样环节:经营
检品来源:海丰县新特药公司药品批发部
检验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标准YBZ04662009
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检查](重量差异)
检验机构:辽宁省药品检验检测院
对上述不符合规定药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国家药监局要求相关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组织对上述企业和单位存在的涉嫌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并按规定公开查处结果。
特此通告。
国家药监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