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23年第1期)。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依据省药监局年度抽检工作计划,省药监局对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了药品质量抽查检验,发现1批次安胃片不符合标准规定,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生产,不合规项目为:崩解时限。具体公告信息如下:
药品名称:安胃片
标示生产企业:葵花药业集团(伊春)有限公司
药品规格:素片 每片重0.6克
生产批号:20210402
检品来源:聊城市东泰医药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崩解时限
检验机构:德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备注:黑龙江省局核查认为非药品生产环节质量原因
相关药品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已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产品召回等控制措施,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有关生产企业(配制单位)、被抽样单位依法严肃查处,查处情况可查询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对不符合规定产品及相应生产经营企业、单位,相关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管,督促其查明问题原因,制定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特此通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