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3第2期,总第11期)。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械安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经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检验,发现1批次医用一次性防护服不符合规定,河南省华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具体通告信息如下:
检验报告编号:SJ2022Q0138
标示产品名称:医用一次性防护服
委托单位: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抽查单位:渭南市药材公司
抽样地点:经营单位
标示生产企业:河南省华裕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商标:图文
规格型号:连身式180
生产日期或批号:2022年08月08日 20220806
综合判定:不合格
不合格项和主要问题:无菌
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的医疗器械,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各相关地市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进行依法处置。
特此公告。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