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药物制度推高乡镇卫生院药品价格

2010-06-01 21:32:01    来源:  作者:

  由于卫生院面临着零售药店和诊所的竞争,尽管加价率平均达到100%,其零售价低于现在的政府招标中标价,更低于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指导价。

  乡镇卫生院往往能把药价压得很低,业内称其为“拦腰价”。这种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是通过充分的市场竞争形成的,也是相对真实合理的价格。

  但按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方案,基本药物必须进行统一招标采购,而政府采购价高于市场价,这样,“拦腰价”调高为“斩首价”。

  由于绝大多数基本药物同一品种中标企业有多家,卫生院拥有选择权,从而拥有索要返点和回扣的能力,竞标药企也很清楚这一点,所以在投标价格中必须预留返点和回扣空间。这样,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药价虚高已蔓延到基层医疗机构。

  从上分析,单从“药”难以解决药价虚高,必须回到“医”。即回到公立医院改革这一深层改革领域。

  目前公立医院控制了药品销售80%左右的市场份额,医院和医生对药企存活具有绝对的“话语权”。

  但在现行医疗体制下,医院仍靠“药养医”。所以,无论怎么严格、规范招标采购,招标价中必然会包含给医院和医生的明扣或暗扣部分,如果不包含,医院难以生存。如果不包含,企业难生存,就会放弃生产。

  那么,新医改中,回到“医”的改革措施,能最终破解药价问题?

  让医院不再依赖药生存,新医改开出的药方是“提高医疗服务价格、药事服务费、财政补助”,用这三个途径来支撑公立医院运行,保障医务人员得到正常收入。

  但医改实施一年,除了财政投入有所体现外(集中在基层医疗机构,且相对于总需求量,也是杯水车薪),其他两项改革还未见启动。

  如果医院的补偿机制没有正向解决方案,其他有关“医”的改革,如法人治理结构、绩效分配改革等,都会因为“钱”的问题,而流于表面。

  公立医院改革难题未有大突破,可以想象,相关部门解决和应对芦笋片事件,又折回到流于解决现象的原路:定价部门背负压力再次调低药价,回到“降价”窠臼,卫生部门紧盯着招标环节,并以打击商业贿赂为重点。

  可以预见,这种基于部门职能的、碎片式的解决方案,最终还将面临不断爆出的天价药事件的拷问。

  5月28日下午,在新医改实施一周年之际,中央高层们就“世界医药卫生发展趋势和我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问题”进行集体学习。 堵截天价药,新医改必须动改革公立医院体制的“真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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