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23年第3期药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告。为加强药品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江西省药品抽检计划,我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和检验机构对全省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实施了监督抽检。发现1批次灵芝胶囊不符合标准规定,安徽同泰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具体通告信息如下:
药品品名:灵芝胶囊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安徽同泰药业有限公司
药品规格:每粒装 0.27 克
标示生产批号:220602
检品来源:武宁县船滩镇鸿春药店
检验依据:《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四册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装量差异
检验单位:九江市检验检测认证中心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部门对检验不符合规定的药品采取查封、扣押、暂停销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生产企业和被抽样单位进行查处。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