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品监管局关于发布贵州省2023年第一期医疗器械监督抽检结果的通告。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护公众用械安全、有效,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47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生产的59批次医疗器械进行了抽查检验,其中3批次医用外科口罩不合格,分别为郑州大医微创技术有限公司、河南世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新乡市大方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具体公告信息如下:
样品名称:医用外科口罩
标示生产单位:郑州大医微创技术有限公司
规格:无菌平面挂耳式17.5cm×9.5cm
生产批号:21111804
被抽样单位:贵州幸福村大药房零售连锁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豫械注准20202140300《医用外科口罩》
检验结果:不符合
不合格项目:压力差,无菌
检验机构: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报告编号:SCY220211
备注:标识生产企业否认其生产
样品名称:医用外科口罩
标示生产单位:河南世华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规格:无菌平面挂耳式 17.5cm×9.5cm
生产批号:05220206
被抽样单位:贵州省六枝特区博大医院有限公司
检验依据:豫械注准20212140404《医用外科口罩》
检验结果:不符合
不合格项目:无菌
检验机构: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报告编号:SCY220395
样品名称:医用外科口罩
标示生产单位:新乡市大方医疗器械制造有限公司
规格:无菌平面挂耳式 大号
生产批号:2211134801
被抽样单位:威宁大明医院
检验依据:豫械注准20172641026《医用外科口罩》
检验结果:不符合
不合格项目:无菌
检验机构:贵州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
报告编号:SCY230011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要严格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规定,加强辖区内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依法严格查处违法行为。
特此通告。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