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5日,新吴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至“新吴区某记糕点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店铺内销售“萝卜糖”,店内墙壁上张贴有“萝卜糖 止咳化痰 咽炎 扁桃体炎 支气管炎 嗓子痛嗓子痒 咳嗽清痰 去火健脾 消食 预防感冒都有效”等食品宣传涉及疾病治疗功能。该广告内容均为当事人委托他人制作并发布,广告费用为100元,对广告制作成交记录进行了取证,案发后,当事人对宣传广告已经全部拆除、下架。
当事人发布涉及疾病治疗功能的食品虚假广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新吴区市场监管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广告发布,消除影响,并给予200元罚款,上缴国库。
本案的查处,体现了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大对“神医神药”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清理整治商业广告中冒充专家或名医开展宣传、发布未经审查的药品广告、虚构或夸大保健食品功效、普通食品宣称疾病治疗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