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医保局、湖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发出《关于开展2024年度已挂网药品省际价格联动的通知》(湘医保函[2024]5号)。
该《通知》是在国家医保局进行“四同药品”价格治理的背景下,对开展已挂网药品省际价格联动进行的工作安排。联动时间:2024年1月22日-31日17:00,本次价格联动不接受企业撤网申请。
此次省际价格联动,针对的是湖南省医保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简称“招财管理系统”)已挂网药品(含备案采购药品)。各相关企业通过招采管理系统“药品招标管理”页面的“动态调整”功能模块发起价格调整,填报新的挂网价格,提交后系统自动执行。本次药品价格联动后,对挂网价格明显偏高的国采联采非中选药品纳入重点监控;对未如实填报外省低价在该省实行不公平性高价、歧视性高价药品,经约谈视情况纳入医药招采信用评价或取消在该省的挂网资格。
《通知》显示,此次价格联动的范围是在该省招采子系统已挂网药品 (含备案采购药品 ),将药品分为国采、联盟集采、非集采药品等三类,分别进行不同的价格联动方式。
国采中选供应湖南省药品,按国采中选价挂网;国采中选非供应湖南省药品,按不高于其中选价1.5倍、非主供省份最低有效挂网价(含实际交易价,下同)的低值联动挂网:同通用名同招标剂型其他药品,按不高于该药品全国省级采购平台现行最低有效挂网价挂网。
联盟集采(简称“联采”,含国采接续、省际联盟集采、我省抗菌药物专项集采、株洲市际联盟,下同 )中选药品,按不高于中选价且联动外省最低有效挂网价挂网;同通用名同招标剂型其他药品,按不高于该药品全国省级采购平台现行最低有效挂网价挂网,挂网价格偏高的,鼓励企业主动将价格调整至不高于该通用名招标剂型同质量层次最高中选价1.5倍不同规格、包材按现行差比价规则换算后取低值。
纳入国采、联采以外的非集采药品,按不高于该药品全国省级采购平台现行最低有效挂网价联动挂网。其中属于国家、我省临床必须短缺易短缺药品且同一通用名剂型药品挂网数量不足三家,由生产企业提供该药品全国最低3省现行挂网价格,供医疗机构议价参考,并根据相关政策及挂网情况实行动态管理。
旨在推动消除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重点对通用名、剂型、规格、厂家均相同的“四同药品”,统计分布集中、有活跃交易的价格水平,作为监测结果推送给各省医保局及当地药品集采机构,要求各地将本地挂网价格与监测结果作比较,排查发现显著监测结果的异常值,督促引导企业纠正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促使价格回归更加公允的区间。预计在今年3月底前基本消除“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