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业内人士给记者描述了一些企业调整价格的流程:
当一家企业获知自己的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后,会马上填写一个表格,列明涨价的原因,向当地物价部门进行价格调整的备案。涨后价格获得当地物价部门认可后,企业以此为据到各地参与药品招标。如果在某几个地区,这个上涨以后的价格不被认同,有的企业干脆放弃这几个省的招标,以维持其上涨后的高价。
“用这样的方法操作半年或一年后,发改委看到的价格,就变成了企业上涨之后的高价,所确定的政府定价,自然也水涨船高。”这位业内人士说。
这位业内人士举例向记者说明,假设,一种药品在医院售价115元,医院的进价为100元。那么代理商名义上的进货价是90元,实际上代理商从生产企业的进货价可能仅为18元。也就说,这18元就是生产企业保本、盈利的底线,在18元~90元之间的72元,则被用于临床费用、缴税、配送费、医药代表提成、公关费等各项支出。
如果这家企业在进入医保目录之后成功提价,代理商的进货价并不会改变。由于价格上涨增加的利润,则由生产企业与代理商进行分成。由于医院可以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价15%,如果药价提高,医院加价后也能获得更多的利益,医院也倾向于价格高的药品。
这样一来,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院都能从提高的药价中获得好处。
在辽宁省物价局,两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药价调整是综合考虑,有三个因素重点考虑:一是要参照外省的价格,二是参照本省现行的价格,三是考虑企业的成本。按照国家现行的政府定价办法,企业如果要调整价格,需要向物价局报备相关资料,“物价部门的工作压力很大。”
这两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涨价的流程是先向所在地物价部门报备,然后由当地物价部门上报国家发改委,最终由国家发改委定出政府价格。
“原料、人工成本、能源、制造费用、市场短缺与否等等,都是企业涨价的理由。”这两位负责人说。
但是,这两位负责人没有提供该省涨价药企的登记备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