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严查医保目录公布前后涨价的药品

2010-06-17 21:35:42    来源:  作者:

  发改委:严查医保目录公布前后药价涨价行为

  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消息,国家发改委现已启动新进医保目录药品核价工作,对企业在医保目录公布前后的涨价行为将从严核查。

  针对媒体反映的部分药品在新国家医保目录公布前后大幅涨价的问题,国家发改委价格司负责人就有关政策和工作进展进行了介绍。

  按现行法律法规,药品进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后,将从企业自主定价转为由价格主管部门定价,按规定程序核定最高零售限价。由于需要开展成本价格调查等工作,药品从进入医保目录到政府核定限价标准,需要一定时间。为不影响市场供应,按政策规定,在政府未定价前,经营者可以暂按市场实际价格执行,但不得随意涨价。

  目前,国家发改委已启动对新进入2009版国家医保目录药品的价格核定工作,正在进行成本和价格调查。对于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前,企业突击涨价的,将严格成本核查,属于不合理涨价的,定价时一律不予认可;对于进入目录后、政府定价前涨价的,将责令相关企业恢复原价,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

  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是药品最高零售限价,主要是“防涨价”。国家发改委正在研究制定新的药品价格管理办法,在控制涨价的同时,将配合招标采购,促进企业通过竞争合理降低价格。对于企业自主定价,正在研究“反暴利”的具体认定标准和程序,将依此打击恶意抬高价格,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

  新闻链接:一些企业调整价格的流程:

    当一家企业获知自己的产品进入国家医保目录后,会马上填写一个表格,列明涨价的原因,向当地物价部门进行价格调整的备案。涨后价格获得当地物价部门认可后,企业以此为据到各地参与药品招标。如果在某几个地区,这个上涨以后的价格不被认同,有的企业干脆放弃这几个省的招标,以维持其上涨后的高价。

    “用这样的方法操作半年或一年后,发改委看到的价格,就变成了企业上涨之后的高价,所确定的政府定价,自然也水涨船高。”这位业内人士说。

    这位业内人士举例向记者说明,假设,一种药品在医院售价115元,医院的进价为100元。那么代理商名义上的进货价是90元,实际上代理商从生产企业的进货价可能仅为18元。也就说,这18元就是生产企业保本、盈利的底线,在18元~90元之间的72元,则被用于临床费用、缴税、配送费、医药代表提成、公关费等各项支出。

    如果这家企业在进入医保目录之后成功提价,代理商的进货价并不会改变。由于价格上涨增加的利润,则由生产企业与代理商进行分成。由于医院可以在药品进价基础上加价15%,如果药价提高,医院加价后也能获得更多的利益,医院也倾向于价格高的药品。

    这样一来,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医院都能从提高的药价中获得好处。

    在辽宁省物价局,两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药价调整是综合考虑,有三个因素重点考虑:一是要参照外省的价格,二是参照本省现行的价格,三是考虑企业的成本。按照国家现行的政府定价办法,企业如果要调整价格,需要向物价局报备相关资料,“物价部门的工作压力很大。”

    这两位相关负责人表示,企业涨价的流程是先向所在地物价部门报备,然后由当地物价部门上报国家发改委,最终由国家发改委定出政府价格。

    “原料、人工成本、能源、制造费用、市场短缺与否等等,都是企业涨价的理由。”这两位负责人说。

    但是,这两位负责人没有提供该省涨价药企的登记备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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