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干预,药价上涨,此题不能无解
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如果能够及时出现在市场管不到、管不好、管不了的地方,以弥补市场的漏洞和不足,那么,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就建立起来了,市场经济秩序也会越来越好。相反,如果政府经常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地方,用政府的强势过度干预市场、干扰市场、影响市场的正常运行,或者在干预市场过程中使用不规范的行为,那么,市场秩序不仅不会得到改善,反而会更乱,并引发更多不规范因素,使消费者利益受损。
在现实生活中,类似的现象并不少见。
据媒体报道,为减少流通环节,降低虚高药价,山东省部分城市推行了医疗机构用药“阳光集中配送”制度。然而,这一旨在惠民的医改举措却引发了上百家医药商业企业及医院的质疑。因为,一些地方推行的药品“阳光集中配送”变成了“一家配送”,配送被独家垄断的结果,部分药品价格不降反升,少数药品价格上涨幅度甚至超过了两位数。
我们说,在看病难、看病贵问题越来越突出、社会各方面反应越来越强烈的情况下,政府通过强有力的手段,对现行医疗卫生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并对直接关系群众看病的药品采取“集中采购、集中配送”,是无可指责的,也是完全必须的。但是,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必须建立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遵守市场规则的基础上,而不是背着市场,另行一套,甚至掺杂着政府自身的利益。如果这样,干预就会变成干扰,调控就会变成破坏。
很显然,山东省部分城市在推进药品集中配送过程中,将原本比较科学、合理的多家配送为独家垄断,就是不尊重市场规律、不遵守市场法则的表现。因为,垄断会破坏市场公平,垄断会与民争利,是被无数事实所证明了的结论。不管政府有怎样的理由,也不管政府能找到多少借口,垄断都不可能对老百姓带来好处,也不可能促进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与完善。
我不知道,山东部分地区为什么要对药品进行“独家配送”,是对市场规律不了解呢,还是有其他方面的利益考虑。面对多家医院、数千种药品的配送,仅靠一家公司来负责,在市场经济逐步建立和完善的今天,显然是难以做到的,也不可能有这样一家“全能型”公司。我怀疑,这些地方的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可能掺杂着一定的自身利益,甚至形成了一条新的“利益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