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卡替拉韦注射液
- 【商品名/商标】
艾普特/万凯锐/VOCABRIA
- 【规格】3ml:0.6g
- 【主要成份】本品活性成份为卡替拉韦。
-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浅粉色可自由流动的混悬液。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适用于与利匹韦林注射液联合使用,治疗接受稳定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方案后达到病毒学抑制(HIV-1RNA<50拷贝/mL)、目前或既往无对NNRTI和INI类药物产生病毒耐药性证据且既往无NNRTI和INI类药物病毒学失败的1型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1)感染成人患者。(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和【药理毒理】)。
- 【用法用量】本品应由具有HIV感染管理经验的医生处方。本品应由医务人员注射给药。本品适用于联用利匹韦林注射液治疗HIV-1,因此,应查阅利匹韦林注射液的处方信息了解其推荐剂量。在开始本品注射前,医护专业人员应仔细选择同意按时接受注射给药方案的患者,并告知患者遵循给药访视时间计划对于维持病毒学抑制和降低病毒反弹风险的重要性,以及在遗漏给药时可能出现耐药(见【注意事项】)。停用本品和利匹韦林注射液后,必须在本品末次注射后不晚于1个月(每月给药一次方案)和本品末次注射后不晚于2个月(每2个月给药一次方案)替换为具有完全抑制效果的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方案(见【注意事项】)。在开始卡替拉韦注射前,医护专业人员和患者可选择使用卡替拉韦钠片剂作为口服导入(见表1),用于评估对卡替拉韦的耐受性,也可选择直接注射卡替拉韦注射液(每月注射一次的给药方案见表2,每2个月注射一次的给药方案见表3)。用量:成人:口服导入(薄膜包衣片):当用作口服导入剂时,应口服卡替拉韦钠片联合利匹韦林片约1个月(至少28天),以评估卡替拉韦和利匹韦林的耐受性(见【注意事项】)。应服用1片30mg卡替拉韦钠片和1片25mg利匹韦林片,每日一次。当与利匹韦林联合给药时,卡替拉韦钠片应与食物同服。每月给药一次(注射用混悬液):初始注射(600mg,相当于3ml剂量):在先前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或口服导入期的最后一天,本品的成人推荐初始注射剂量为单次肌肉注射600mg。在同一次访视中,本品和利匹韦林注射液应分别注射在不同臀部肌肉部位。后续注射(400mg,相当于2ml剂量):初始注射后,本品的后续注射剂量为每月单次肌肉注射400mg。在同一次访视中,本品和利匹韦林注射液应分别注射在不同臀部肌肉部位。患者可在每月一次400mg注射给药的计划日期前后7天内接受注射。每2个月给药一次:初始注射-相隔1个月(600mg):在先前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或口服导入期的最后一天,本品的成人推荐初始注射剂量为单次肌肉注射600mg。1个月后,应给予第二次本品600mg肌肉注射。患者可在计划给药日期前后7天内接受第二次600mg初始注射。在同一次访视中,本品和利匹韦林注射液应分别注射在不同臀部肌肉部位。后续注射-相隔2个月(600mg):初始注射后,本品的推荐成人后续注射剂量为每2个月单次肌肉注射600mg。在同一次访视中,本品和利匹韦林注射液应分别注射在不同臀部肌肉部位。患者可在600mg注射方案(每2个月注射一次)日期前后7天内接受注射。从每月注射一次转换为每2个月注射一次时的给药建议:在后续注射方案中,患者如果从每月一次注射方案转换为每2个月一次注射方案,则应在最后一次接受400mg注射后1个月,接受单次600mg肌肉注射卡替拉韦,此后每2个月接受600mg肌肉注射。从每2个月注射一次转换为每月注射一次时的给药建议:在后续注射方案中,患者如果从每2个月一次注射方案转换为每月一次注射给药方案,则应在最后一次接受600mg注射量后2个月接受单次400mg肌肉注射卡替拉韦,此后每月接受一次400mg肌肉注射。遗漏注射:遗漏计划中的注射访视的患者应重新进行临床评估,以确保仍然适合继续治疗。遗漏注射后的给药建议参见表4和表5。遗漏每月一次的注射:如果不能避免超出预定的注射访视日期7日以上的延误,则可以接受口服治疗(1片30mg卡替拉韦钠片和1片25mg利匹韦林片,每日一次),以此替代每月一次的注射访视,最多连续2个月。与使用其他完全抑制抗逆转录病毒疗法(ART)(主要为含INI方案)的口服治疗桥接数据有限。如果口服治疗持续时间超过2个月,推荐其他口服给药方案。口服治疗的首次给药应在本品和利匹韦林末次注射给药后1个月(±7天)进行。应在口服给药完成当天重新开始注射给药,建议内容见表4。遗漏每2个月一次注射:如果不能避免超出预定注射访视日期7日以上的延误,则可以接受口服治疗(1片30mg卡替拉韦钠片和1片25mg利匹韦林片,每日一次),以此替代1次每2个月一次的注射访视。与使用其他完全抑制抗逆转录病毒疗法(ART)(主要为含INI方案)的口服治疗桥接数据有限。如果口服治疗持续时间超过2个月,推荐其他口服给药方案。口服治疗的首次给药应在卡替拉韦和利匹韦林末次注射给药后2个月(±7天)进行。应在口服给药完成当天重新开始注射给药,建议内容见表5。老年患者:卡替拉韦用于65岁及以上患者的数据有限,无法确定老年人的反应是否与年轻受试者不同。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因为老年患者肝脏功能、肾脏功能或心脏功能下降的发生率更高,且出现合并症或需要使用其他药物治疗的可能性更大(见【临床药理】)。肾功能损害:轻度至重度肾损害患者(CrCl<30ml/min且未接受透析[见【临床药理】])无需调整剂量。尚未在接受肾脏替代治疗的终末期肾病患者中开展卡替拉韦的研究。由于卡替拉韦的蛋白结合率大于99%,因此预计透析不会改变卡替拉韦的暴露量。卡替拉韦应慎用于接受肾脏替代治疗的患者。肝损伤:轻度或中度(Child-PughA级或B级)肝损害患者无需要调整剂量。尚未在重度肝损害(Child-PughC级)患者中开展卡替拉韦的研究[见【临床药理】]。卡替拉韦应慎用于重度肝损害患者。儿童人群:尚未确定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疗效。无可用数据。给药方法:供肌肉注射用。应小心避免意外注射至血管中。本品应始终与利匹韦林注射液联用。卡替拉韦和利匹韦林注射的给药顺序不受限制。应在同一次访视时,选择不同的臀部注射部位(对侧或相隔至少2cm)注射这两种药物。必须在侧臀(推荐)或背臀部位进行注射。不得通过任何其他途径或解剖部位给药。当注射本品时,推荐针头型号为0.6-0.8×38TWLB(23G-21G,1½英寸)。给药时须考虑患者的体重指数(BMI),确保针头长度足以到达臀部肌肉。BMI较高(例如:>30kg/m2)的患者可能需要更长的针头来确保肌内给药,避免皮下给药。握紧小瓶剧烈振摇10秒钟。倒置小瓶检查重悬情况。外观应均匀。如果混悬液不均匀,再次振摇小瓶。观察到小气泡属于正常现象。一旦抽取至注射器中,必须在2小时内使用。
- 【不良反应】安全性特征总结:每月给药研究中最常报告的不良反应(ARs)为注射部位反应(高达84%),头痛(高达12%)和发热(10%)。ATLAS-2M中,每2个月给药一次,最常报告的ARs为注射部位反应(76%),头痛(7%)和发热(7%)。不良反应列表详见纸质说明书。
- 【禁忌】对活性成份或本品的任何辅料过敏。合并使用利福平、利福喷丁、卡马西平、奥卡西平、苯妥英或苯巴比妥(见【药物相互作用】)。
- 【注意事项】停止治疗后的耐药风险:为了最大限度降低产生病毒耐药性的风险,必须在本品末次注射后不晚于1个月(若每月给药一次)和本品末次注射后不晚于2个月(若每2个月给药一次)采用替代的完全抑制效果的抗逆转录病毒治疗方案。如果怀疑病毒学失败,应尽快采用替代方案。本品的长效特性:卡替拉韦的残余浓度可能长期(长达12个月或更长时间)留在患者的体循环中,因此,医生在停药时,应考虑本品的缓释特征(见【药物相互作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注意事项】和【药物过量】)。与病毒学失败相关的基线因素:在开始治疗方案之前,应考虑到,多变量分析结果表明以下至少2种基线因素结合可能导致病毒学失败风险增加:已知利匹韦林耐药突变、HIV-1A6/A1亚型或BMI≥30kg/m2。现有数据表明,当存在上述至少2种基线因素的患者,在接受每2个月一次给药方案治疗时与每月一次给药方案相比更常发生病毒学失败。在治疗史不完整或不确定且治疗前未进行耐药分析的患者中,在BMI≥30kg/m2或HIV-1A6/A1亚型时均应谨慎(见【临床试验】)。超敏反应:已有整合酶抑制剂(包括卡替拉韦)导致超敏反应的报告。这些反应的特征为皮疹、全身性症状,有时为器官功能障碍,包括肝损伤。如果出现超敏反应的体征或症状(包括但不限于重度皮疹或皮疹伴发热、全身不适、疲乏、肌肉或关节疼痛、水泡、口腔病变、结膜炎、面部水肿、肝炎、嗜酸性粒细胞增多或血管性水肿),应立即停用卡替拉韦和其他可疑药物。必须监测患者的临床状态(包括肝转氨酶水平),并采取适当的治疗(见【用法用量】【不良反应】【临床试验】)。肝脏毒性:在接受本品治疗伴或不伴已知既存肝病的有限数量患者中已报告肝脏毒性(见【不良反应】)。在临床研究中,可使用卡替拉韦口服导入给药,以帮助发现识别可能存在肝脏毒性风险的患者。建议监测肝脏生化,如果出现疑似肝脏毒性,应停止本品治疗。HBV/HCV合并感染:卡替拉韦研究排除了乙型肝炎合并感染患者。不建议乙型肝炎合并感染患者使用卡替拉韦治疗。医生应参考当前HBV与HIV合并感染的治疗管理指南。丙型肝炎合并感染患者的可用数据有限。建议监测丙型肝炎合并感染者的肝脏功能。与药品的相互作用:应谨慎处方卡替拉韦与可能降低其暴露量的药品(见【药物相互作用】)。不建议本品与利福布汀合用(见【药物相互作用】)。免疫重建综合征:在感染HIV的重度免疫缺陷患者中,开始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联合治疗(CART)时,可能会对无症状或残余机会性致病菌产生炎症反应,导致严重的临床病症或症状加重。通常在开始CART治疗后的最初几周或最初几个月内观察到此类反应。如巨细胞病毒视网膜炎、全身和/或局部分枝杆菌感染以及耶氏肺孢子虫肺炎。应当评价炎症症状,必要时予以治疗。免疫重建时,还曾经报告过自身免疫疾病(例如Graves病和自身免疫性肝炎);然而报告的发作时间不一致,这些事件可能在治疗开始后数月才发生。机会性感染:应当告知患者,卡替拉韦或其他任何抗逆转录病毒治疗不能治愈HIV感染,仍然可能出现机会性感染和HIV感染的其他并发症。因此,应由HIV相关疾病治疗经验丰富的医生对患者进行密切的临床观察。各种抑郁:卡替拉韦+利匹韦林注射液或其包含的单一药物曾报告了各种抑郁症状(包括情绪低落、抑郁、重性抑郁、情绪改变、情绪波动、烦躁不安、消极想法、自杀想法或自杀企图)(见【不良反应】)。应及时评估患者的抑郁症状是否与卡替拉韦+利匹韦林注射液有关,并确定继续治疗的风险是否大于获益。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影响:应当告知患者,本品治疗期间曾有出现过头晕、疲乏和嗜睡的报告。在考虑患者驾驶或机械操作能力时,应谨记患者的临床状况和本品的不良反应特征。
- 【药物相互作用】本品联合利匹韦林注射液适用于治疗HIV-1,因此,应查阅利匹韦林注射液的处方信息,以了解相关的相互作用。其他药物对卡替拉韦药代动力学的影响:卡替拉韦主要通过尿苷二磷酸葡萄糖醛酸转移酶(UGT)1A1代谢,少部分通过UGT1A9代谢。UGT1A1或UGT1A9的强效诱导剂药品预期会降低卡替拉韦的血浆浓度,导致缺乏疗效(见【禁忌】和下表7)。在UGT1A1弱代谢患者(表现为最大临床UGT1A1抑制)中,口服卡替拉韦后平均AUC、Cmax和Ctau增加高达1.5倍。UGT1A1抑制剂的影响可能略加明显,但是,考虑到卡替拉韦的安全范围,预计这种增加不具有临床相关性。因此,在存在UGT1A1抑制剂(例如阿扎那韦、厄洛替尼、索拉非尼)的情况下,建议无需对卡替拉韦进行剂量调整。卡替拉韦是P-糖蛋白(P-gp)和乳腺癌耐药蛋白(BCRP)的底物,但由于其高渗透性,与P-gp或BCRP抑制剂合并给药时预计其吸收不会改变。卡替拉韦对其他药物药代动力学的影响:卡替拉韦在体内对咪达唑仑(一种细胞色素P450(CYP)3A4探针)无影响。卡替拉韦在体外不会诱导CYP1A2、CYP2B6或CYP3A4。卡替拉韦在体外抑制有机阴离子转运蛋白(OAT)1(IC50=0.81µM)和OAT3(IC50=0.41µM)。因此,当与治疗指数较窄的OAT1/3底物药物(例如甲氨蝶呤)联合给药时应谨慎。本品和利匹韦林注射液是适用于治疗HIV-1感染的完整方案,不应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品联合给药用于治疗HIV。以下关于与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品的药物相互作用信息是在停止使用本品和利匹韦林注射,并且需要开始替代抗病毒治疗的情况下提供的(见【注意事项】)。根据体外和临床药物相互作用特征,预计卡替拉韦不会改变其他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的浓度,包括蛋白酶抑制剂、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整合酶抑制剂、进入抑制剂或伊巴珠单抗。尚未对卡替拉韦注射液进行药物相互作用研究。表7中的药物相互作用数据出自口服卡替拉韦研究(增加表示为“↑”,降低表示为“↓”,无变化表示为“↔”,浓度-时间曲线下面积表示为“AUC”,观察到的最大浓度表示为“Cmax”,给药间隔结束时的浓度表示为“Cτ”)。表格详见说明书。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妊娠期女性使用卡替拉韦的数据有限。尚不清楚卡替拉韦对人类妊娠的影响。在妊娠大鼠和家兔中进行研究时,卡替拉韦无致畸性,但暴露量高于治疗剂量时在动物中显示具有生殖毒性(见【药理毒理】)。与人类妊娠的相关性不详。除非预期获益超过对胎儿的潜在风险,否则不应建议在妊娠期使用本品。在注射后12个月或更长时间内可在体循环中检出卡替拉韦(见【注意事项】)。哺乳:根据动物数据,预计卡替拉韦能分泌进入人乳,但尚未在人类中予以证实。末次注射本品后,卡替拉韦可在人乳汁中存在长达12个月或更长时间。建议携带HIV的妇女不要母乳喂养婴儿,以免母婴传播HIV。生育力:目前尚无关于卡替拉韦对男性或女性生育力影响的数据。动物研究表明,卡替拉韦对雄性或雌性生育力无影响(见【药理毒理】)。
- 【老年患者用药】卡替拉韦用于65岁及以上患者的数据有限,无法确定老年人的反应是否与年轻受试者不同。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应谨慎使用本品,因为老年患者肝脏功能、肾脏功能或心脏功能下降的发生率更高,且出现合并症或需要使用其他药物治疗的可能性更大(见【临床药理】)
- 【儿童用药】尚未确定本品在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中的安全性和疗效。无可用数据。
- 【药理毒理】药理作用:作用机制:卡替拉韦是HIV-1的整合酶抑制剂(INSTI),通过与整合酶活性位点结合并阻断逆转录病毒脱氧核糖核酸(DNA)整合的链转移步骤,该步骤是HIV复制周期必不可少的。卡替拉韦对重组HIV-1整合酶链转移的平均50%抑制浓度(IC50)为3.0nM。体外抗病毒活性:卡替拉韦在外周血单核细胞(PBMC)和293T细胞中,对HIV-1实验室株(B亚型,n=4)显示出抗病毒活性,EC50均值为0.22~1.7nM。卡替拉韦在PBMC中对一组24株HIV-1临床分离株(M组[亚型A、B、C、D、E、F和G]各3株,O组3株)显示出抗病毒活性,EC50中位值为0.19nM(范围:0.02~1.06nM,n=24)。卡替拉韦对B亚型临床分离株的EC50中位值为0.05nM(范围:0.02~0.05nM,n=3),对HIV-2临床分离株的EC50中位值为0.12nM(范围:0.10~0.14nM,n=3)。在细胞培养物中,卡替拉韦与非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NRTIs)利匹韦林、核苷类逆转录酶抑制剂(NRTIs)恩曲他滨、拉米夫定、替诺福韦均未见拮抗作用。耐药性:细胞培养:在卡替拉韦存在情况下,HIV-1株IIIB在MT-2细胞中传代过程中筛选卡替拉韦耐药株,出现并引起卡替拉韦敏感性降低的整合酶氨基酸替代包括:Q146L(降低1.3~4.6倍)、S153Y(降低2.8~8.4倍)和I162M(降低2.8倍)。整合酶替代T124A也单独出现(降低1.1~7.4倍),与S153Y(降低3.6~6.6倍)或I162M(降低2.8倍)组合出现。在细胞传代过程中选择含有整合酶替代Q148H、Q148K或Q148R,与其他替代(C56S,V72I,L74M,V75A,T122N,E138K,G140S,G149A,和M154I)组合,替代病毒对卡替拉韦敏感性降低了2.0~410倍,其中E138K+Q148K与V72I+E138K+Q148K的组合降低最大,分别降低了53~260倍和410倍。临床试验详见说明书。HIV-1暴露前预防(PrEP):在临床试验HPTN083的卡替拉韦缓释注射用混悬剂组受试者中有12例新发感染和4例现症感染,这16例受试者中有13例受试者(9例新发感染和4例现症感染)获得了病毒的基因型数据,其中3例获得了表型数据。从达到目标血浆药物浓度的受试者的5个病毒中检测到INSTI耐药性相关的替代,包括R263K(对卡替拉韦敏感性降低2倍),E138A+Q148R(对卡替拉韦敏感性降低6倍)、E138K+Q148K、G140A+Q148R(对卡替拉韦敏感性降低13倍)、L74I+E138E/K+G140G/S+Q148R+E157Q。在临床试验HPTN084的卡替拉韦缓释注射用混悬剂组受试者中有3例新发感染和1例现症感染,所有3例新发感染均发生于卡替拉韦暴露量低于目标浓度期间。未检测到表达INSTI耐药相关的替代。与病毒学失败相关的基因型基线因素:在使用卡替拉韦+利匹韦林治疗的受试者中,经确认病毒学失败风险的增加与如下基线病毒学因素相关:HIV-1A1亚型、基线时存在整合酶L74I多态性、存在已知的NNRTI耐药相关替代。A1亚型、基线整合酶L74I多态性与卡替拉韦+利匹韦林病毒学失败的相关性:在临床试验FLAIR、ATLAS和ATLAS-2M中,接受卡替拉韦+利匹韦林治疗后发生经确认病毒学失败的18例受试者中,共有8例(44%)为HIV-1A1亚型,而在这8例治疗失败的A1亚型受试者中,有7例在基线和失败时均检测到整合酶多态性L74I。基线时存在L74I的受试者未对卡替拉韦表现出表型耐药性。所有病毒学失败受试者均为A、A1或AG亚型的FLAIR和ATLAS试验不同,在ATLAS-2M试验中,卡替拉韦+利匹韦林病毒学失败受试者的亚型为A(n=1)、A1(n=3)、B(n=4)、C(n=2)以及包含A1的混合亚型(n=1)。基线时存在已知NNRTI替代与卡替拉韦+利匹韦林病毒学失败的相关性:在临床试验ATLAS-2M的每2个月一次治疗组和临床试验ATLAS的卡替拉韦+利匹韦林组(每月一次)中,与不存在已知NNRTI耐药相关替代的受试者相比,基线时采用探索性HIV-1前病毒DNA检测法检测出已知NNRTI耐药相关替代的受试者的病毒学失败率较高(表14)详见说明书。但是,在临床实践中,不太可能对病毒学抑制的患者(HIV-1RNA<50拷贝/ml)进行基线耐药性检测。因此,对于NNRTI治疗史不完整或不确定的患者,在开始卡替拉韦+利匹韦林治疗之前应谨慎考虑。交叉耐药性:在INSTI中观察到交叉耐药性。卡替拉韦对携带以下整合酶氨基酸替代的重组HIV-1(NL432株)敏感性降低(>5倍):G118R、Q148K、Q148R、T66K+L74M、E92Q+N155H、E138A+Q148R、E138K+Q148K/R、G140C+Q148R、G140S+Q148H/K/R、Y143H+N155H以及Q148R+N155H(降低5.1~81倍),E138K+Q148K和Q148R+N155H替代的敏感性分别降低了81倍和61倍。卡替拉韦对携带NNRTI替代(K103N或Y188L)或NRTI替代(M184V、D67N/K70R/T215Y或V75I/F77L/F116Y/Q151M)的病毒具有抗毒活性。在临床试验FLAIR、ATLAS、ATLAS-2M中,对卡替拉韦+利匹韦林病毒学治疗失败提示INSTIs和NNRTIs的交叉耐药。所有已确认具有卡替拉韦耐药基因型证据的病毒分离株在检测时均显示对艾维雷韦(elvitegravir)和拉替拉韦(raltegravir)具有交叉耐药,但仍保留了对多替拉韦(dolutegravir)和比克替拉韦(bictegravir)表型敏感性。在临床试验HPTN083的卡替拉韦缓释注射用混悬剂组受试者中分离出携带E138A+Q148R或G140A+Q148R突变且对卡替拉韦敏感性降低,这些病毒仍对比克替拉韦(bictegravir)和多替拉韦(dolutegravir)敏感,对拉替拉韦(raltegravir)和艾维雷韦(elvitegravir)耐药。毒理研究:遗传毒性:卡替拉韦在Ames试验、小鼠淋巴瘤试验以及大鼠体内微核试验中均未见遗传毒性。生殖毒性:在大鼠中,卡替拉韦暴露量为人推荐剂量下暴露量的>20倍(雄性)和28倍(雌性)时,未见对生育力的影响。妊娠大鼠从合笼前第15天至妊娠第17天经口给予卡替拉韦0、0.5、5或1000mg/kg/天。未见对胎仔存活率有影响。1000mg/kg/天(>人推荐剂量下暴露量的28倍)剂量下可见胎仔体重轻微下降。5mg/kg/天(约为人推荐剂量下暴露量的13倍)剂量下未见药物相关的胎仔毒性。在任何剂量下均未见药物相关的胎仔畸形。妊娠兔从妊娠第7天至第19天经口给予卡替拉韦0、30、500或2000mg/kg/天。在2000mg/kg/天(约为人推荐剂量下暴露量的0.7倍)剂量下未见药物相关的胎仔毒性。在大鼠围产期毒性试验中,妊娠大鼠从妊娠第6天至哺乳第21天,经口给予卡替拉韦0、0.5、5或1000mg/kg/天。在1000mg/kg/天(>人推荐剂量下暴露量的28倍)剂量下可见分娩延迟、死胎增加以及出生4天幼仔死亡率增加,对存活子代的生长发育未见明显影响。在交叉哺乳研究中,将卡替拉韦给药组母鼠生产后的子代由对照母鼠哺乳时仍可见相似的死胎和早期幼仔死亡,而卡替拉韦给药组母鼠哺乳对照组子代则对幼仔存活率未见影响。较低剂量5mg/kg/天(约为人推荐剂量下暴露量的13倍)未见大鼠分娩延迟和幼仔死亡增加。妊娠大鼠研究显示卡替拉韦可穿过胎盘屏障,并可在胎仔组织中检测到。在大鼠围产期毒性试验中,哺乳第10天幼仔血浆中可检测到卡替拉韦。致癌性:在小鼠和大鼠中进行了为期2年的卡替拉韦致癌性试验,在小鼠中,卡替拉韦暴露量(AUC)为人推荐剂量下暴露量的8倍(雄性)和7倍(雌性)时,未见药物相关性的肿瘤发生率增加。在大鼠中,卡替拉韦暴露量为人推荐剂量下暴露量的约26倍时,未见药物相关的肿瘤发生率增加。
- 【药物过量】本品用药过量尚无特殊治疗措施。如用药过量,应对患者进行支持性治疗,必要时进行适当的监测。已知卡替拉韦与血浆蛋白高度结合;因此,透析不太可能有助于将药物从体内清除。本品用药过量的管理应考虑到一次注射后将长期暴露于本药物。
- 【贮藏】不超过30℃保存,不得冷冻。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英国Glaxo Operations UK Ltd (trading as Glaxo Wellcome Operations)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瑞士ViiV Healthcare BV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J20230093
- 【生产地址】英国Harmire Road, Barnard Castle, County Durham DL12 8DT, United Kingdom
- 【药品本位码】8698389500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