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24年5月13日发布关于15批次化妆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2024年 第6号)中,标示为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一批次豫镕倍爱多效修护霜抽检不符合规定,详情如下:
序号:5
被抽样产品名称:豫镕倍爱多效修护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1031759
标签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名称:广州恒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标签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鹤云路9号之二
生产日期/批号:HLFF0601
包装规格:20g/瓶/盒
被抽样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名称:赣榆区宋庄镇小媛食品店
被抽样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地址:连云港市赣榆区宋庄镇三洋港村三洋路
检验依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
承检机构名称: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检验结论: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的检验项目:抗组胺类禁用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