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一药品灵丹药品店违反医保监管条例被责令改正

2024-06-26 11:16:33    来源:天全县医保局  作者:

天全县医保局在2024年6月6日发布了天全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4月定点零售药店行政处罚案例通报中,天全县龙一药品零售连锁灵丹药品加盟店违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案的信息如下:

2024年4月,天全县医疗保障局对天全县龙一药品零售连锁灵丹药品加盟店进行专项治理行政检查。经查,发现该药店一是档案管理不规范,处方未按要求留存,二是部分药品未按规定公示价格。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第五款的规定,给予该药店责令改正。

天全县龙一药品零售连锁灵丹药品加盟店的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8255821560630
企业名称:天全县龙一药品零售连锁灵丹药品加盟店
投资人:韩兰丹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3日
出资额:3.000000万人民币
登记机关:天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天全县新场镇新场村三组
经营范围:零售生化药品、中药材、中药饮片、生物制品(不含预防性生物制品)、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制剂、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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