虞美嫩净颜祛痘霜发现假冒产品 质量不合规

2024-07-07 10:07:44    来源:国家药监局  作者:

国家药监局在2024年2月4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3批次化妆品检出禁用原料的通告(2024年第9号)中,标示为广州柏文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虞美嫩净颜祛痘霜发现假冒产品,质量不合规,详情如下:

序号:2
标示产品名称:虞美嫩净颜祛痘霜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备案人/生产企业:广州柏文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销:虞美人(广州)医学护肤品研发中心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备案人/生产企业:广州市花都区镜湖大道石塘工业区富源一路自编1号A栋二楼A区、一楼B区,总经销:广州市白云区北太路1633号广州民营技园科兴路2号之一绿地汇创广场自编5栋15层1501、1502、1503房
被抽样单位名称:庐山市张学红美容馆
被抽样单位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市庐阳国际广场1-31商铺
包装规格:35g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5/12/06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2250574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90065
检验机构名称: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甲硝唑
检验结果:6843μg/g
规定要求:不得添加
备注:广州柏文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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