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2024年7月5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25号)中,标示为澳亚生物医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的一批次安·罗拉清透隔离防晒乳SPF50PA+++发现假冒产品,详情如下:
序号:10
标示产品名称:安·罗拉清透隔离防晒乳SPF50PA+++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生产企业:澳亚生物医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注册人:广州市阿西娜化妆品制造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生产商:生产企业:广州市白云区龙归街南岭岗埔路三街1号B栋一楼101室、二楼201室,注册人: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南岭岗埔大道3号B栋四楼
被抽样单位名称:永川区爱娟美容美发用品经营部
被抽样单位地址:重庆市永川区胜利路街道胜利路98号
包装规格:30ml
标示批号:CIB1044a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60209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国妆特字G20190653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210222
检验机构名称: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成分比对
检验结果:(1)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无配方信息。(2)检出产品标签未标示的防晒剂:4-甲基苄亚基樟脑
规定要求: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
备注:澳亚生物医药科技(广州)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