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在2024年1月12日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中,宜宾仁和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编造药品检验记录,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详情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宜宾仁和中药饮片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915115037175142520
法定代表人:陈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罚决〔2024〕3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违反《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编造药品检验记录,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内容:1.警告;2.没收违法生产230401批次薏苡仁14.5kg、230401批次麸炒薏苡仁28.5kg;3.没收违法所得40534.50元;4.责令停产停业整顿10日;5.并处罚款10000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4.05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月5日
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MB180893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