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在2024年1月9日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中,四川光然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劣药的详情如下:
行政相对人名称:四川光然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4343090239L
法定代表人:杨波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川药监罚决〔2023〕1027号
违法行为类型:生产、销售劣药
违法事实:四川光然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日生产五加皮(批号:211203)524.5Kg,全部销售完毕;2023年2月5日生产款冬花(蜜款冬花)(批号:230201)339.5kg,销售331kg,库存8.5kg;2023年3月15日生产山茱萸(山萸肉)(批号:230302)231kg,销售165kg,库存66kg。四川光然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主动实施了召回,共召回款冬花(蜜款冬花)84.24kg,山茱萸(山萸肉)54.5kg。上述批次产品经监督抽检,水分、总灰分或杂质等不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四部检验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
处罚内容:1.警告;2.罚款2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1月9日
处罚机关: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10000MB1808933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