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药监局在2024年2月26日发布的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质量公告中,标示为广州市三荣化妆品有限公司的威品染发膏(紫红色)涉嫌假冒伪劣产品,详情如下:
序号:4
标示产品名称:威品染发膏(紫红色)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广州市三荣化妆品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塘荔路3号A1栋、B栋
包装规格:100ml/盒
标示批号:SR22030401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50303
被抽样单位名称:普珍理发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拉萨市林周县苏州路
检验机构: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国妆特字G20210789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90261
不符合规定项目:染发剂,标签标识不符;产品检出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未标示的染发剂:甲苯-2,5-二胺硫酸盐、4-氨基-2-羟基甲苯、苯基甲基吡唑啉酮、N,N-双(2-羟乙基)对苯二胺硫酸盐、2,6-二氨基吡啶。染发剂与显色剂的混合比例为1:1
检验结果:不符合
规定要求:《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第四章7.2对本二胺等32种成分
备注:广州市三荣化妆品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查涉嫌假冒伪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