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有毒有害性保健品,一老板获刑!涉及“特供伟哥”等假药。
近日,三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案件,依法判决被告人周某银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被告人周某银向身份不明人员多次购进“特供伟哥”、“金枪不倒”、“德国黑金刚”、“黄金玛卡”等37种来源不明的“三无”保健食品,并在其经营的养生保健馆进行销售。至2023年,被告人周某银被他人举报涉嫌销售假药,后经鉴定,被告人周某银销售的“黄金玛卡”、“特供伟哥”、“金枪不倒”等33种保健食品中含西地那非成分,为有毒、有害食品。
被告人周某银为获取非法利益,销售明知掺有对人体有害的西地那非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发后,被告人周某银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自首,且主动退赃,依法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据此,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