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苏感冒片等4种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2024-08-16 15:26:57    来源:国家药监局  作者:

国家药监局关于参苏感冒片等4种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的公告(2024年第101号)

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规定,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论证和审核,参苏感冒片、复方川贝精颗粒、复方太子参颗粒、复方石韦咀嚼片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品种名单(附件1)及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附件2)一并发布。

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5年5月11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规定内容之外的说明书其他内容,按原批准证明文件执行。药品标签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订。自补充申请备案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特此公告。

附件:1.品种名单

品种名单

2.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国家药监局 2024年8月12日

非处方药说明书范本

参苏感冒片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通用名称:参苏感冒片
[功能主治] 祛风解表,化痰止咳。用于伤风感冒,寒热往来,鼻塞声重,咳嗽。
[规 格] 每片重0.4克
[用法用量]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可见以下不良反应报告: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瘙痒、头晕、心悸等。
[禁 忌]对本品及所含成份过敏者禁用。
[注意事项]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孕妇慎用,且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患者应当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哺乳期妇女应当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6.本品含党参,不宜与含藜芦的中药方剂或者成药同时服用。
7.本品含姜半夏,不宜与含川乌、制川乌、草乌、制草乌、附子的中药方剂或者成药同时服用。
8.本品含甘草,不宜与海藻、京大戟、红大戟、甘遂、芫花的中药方剂或者成药同时服用。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者药师。

复方川贝精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本品含法半夏

通用名称:复方川贝精颗粒
[功能主治] 宣肺化痰,止咳平喘。用于风寒咳嗽、痰喘引起的咳嗽气喘、胸闷、痰多;急、慢性支气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规格] 每袋装6克
[用法用量] 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3次。小儿酌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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