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在2024年8月13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37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31号)中,标示为广西同和药业有限公司的晴意海藻颗粒面膜抽检不符合规定,详情如下:
序号:33
标示产品名称:晴意海藻颗粒面膜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名称:广西同和药业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等地址: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工业集中区2栋厂房1门2楼
被抽样单位名称:蚌埠市淮上区货满堂百货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义乌商贸城二层C区2C7-037
包装规格:800g
标示批号:2023/02/03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6/02/02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境内责任人(经销商)所在地、产品进口地区:广西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桂G妆网备字2022000640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桂妆20220002
检验机构名称: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菌落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检验结果:2.4×105CFU/g;1.8×102CFU/g
规定要求:≤1000CFU/g;≤100CF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