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福达康红外额温计抽检不合规

2024-08-22 18:16:37    来源:广东省药监局  作者: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医疗器械抽查检验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期,总第89期)。其中湖南福达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一批次红外额温计不合规,主要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最大允许误差、自动关机功能,具体抽检信息如下:

产品名称:红外额温计
抽查市区:佛山市
标示生产企业: 湖南福达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佛山市高明区中亚药业有限公司
型号规格:FT-F41
产品编号/批号/生产日期: 2212001
检验依据: 湘械注准20212071166
检验机构:原检机构:深圳市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复检机构:湖南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主要不符合标准规定项目:最大允许误差、自动关机功能

湘械注准20212071166的注册信息如下:

注册证编号:湘械注准20212071166
注册人名称:湖南福达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人住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河西工业园标准厂房第三栋第一层
生产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河西工业园标准厂房第三栋第一层
产品名称:红外额温计
管理类别:第二类
结构及组成/主要组成成分:由塑胶外壳、红外传感器、电路组件、操作按键、液晶显示屏、蓝牙模块(FT-F41B、FT-F31B 适用)及串口模块(FT-F31S 适用)组成。
适用范围/预期用途:通过测量额头的热辐射显示被测人员体温。
审批部门: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批准日期:2022-03-16
生效日期:2021-06-18
有效期至:2026-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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