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科新生化海水鼻腔清洗液抽检不合格

2024-08-30 10:29:59    来源:陕西省药监局  作者:

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24第1期,总第12期)。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械安全,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在全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开展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工作。经陕西省医疗器械质量检验院检验,发现长春市科新生化药械研究所生产的一批次海水鼻腔清洗液不合格,不合格项和主要问题:微生物限度。具体通告信息如下:

检验报告编号:SJ2023Q0069
标示产品名称:海水鼻腔清洗液
委托单位: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被抽查单位:黄龙县中医医院
抽样地点:使用单位
标示生产企业:长春市科新生化药械研究所
商标:/
规格型号:(浓度)NN-0.9,100ml/瓶
生产日期或批号:20220502、20220501
综合判定:不合格
不合格项和主要问题:微生物限度

长春市科新生化药械研究所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MA0Y60EW1B
企业名称:长春市科新生化药械研究所
投资人:侯立莉
类型:个人独资企业
成立日期:2016年08月30日
出资额:500.000000万
核准日期:2024年05月08日
登记机关: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长春市经济开发区新兴材料产业园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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