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磺胺多辛乙胺嘧啶片
- 【规格】500mg:25mg(数量待定)
- 【主要成份】本品为磺胺多辛与乙胺嘧啶复方制剂。每片含磺胺多辛500mg,乙胺嘧啶25mg。
- 【性状】磺胺多辛乙胺嘧啶片为白色片。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防治耐氯喹的恶性疟原虫所致的疟疾。
- 【用法用量】药物的剂量因人而异,请您遵医嘱或药品说明书使用。下面是常用剂量,如您的用药剂量不同,请您不要未经医生允许擅自更改剂量。1.疟疾急性发作:口服,成人一次2~3片;小儿1月以上~4岁1/2片;4~8岁1片;9~14岁2片,14岁以上用成人剂量。2.疟疾的预防:口服,成人每7日1片或每14日2片,连服疗程不宜超过3个月。小儿1月~4 岁,每7日服1/4片或每14日服1/2片;4~8岁每7日服1/2片或每14日服1片;9~14岁每7日服3/4片或每14日服3/2片;14岁以上用成人剂量,连服疗程不宜超过3个月。
- 【不良反应】磺胺多辛:1.过敏反应: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2.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3.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4.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5.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应用本品易致肾损害,应慎用或避免应用本品。肾功能减退患者不宜应用本品。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小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7.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忧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磺胺药所致的严重不良反应虽少见,但可致命,如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暴发性肝坏死、粒细胞缺乏症、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异常。治疗时应严密观察,当皮疹或其他反应早期征兆出现时即应立即停药。艾滋病患者上述不良反应较非艾滋病患者为多见。乙胺嘧啶:口服:一般抗疟治疗量时,毒性很低,较为安全。大剂量应用时,就会出现叶酸缺乏现象。主要影响生长繁殖特别迅速的组织,如骨髓、消化道黏膜,引起造血机能障碍及消化道症状,如味觉改变或丧失,舌头疼痛、红肿、烧灼感及针刺感、口腔溃疡、白斑等,食道炎所致的吞咽困难、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较为严重的是巨幼细胞性贫血、白细胞减少症等,如及早停药,能自行恢复。由于过敏所致的皮肤红斑则较少见。如您在使用药品过程中有任何不适,请及时咨询医师或药师;如不适严重或没有消除,请您及时就医。
- 【禁忌】对磺胺多辛、乙胺嘧啶或磺胺药中任何一种药物有过敏史者禁用。1月以内的新生儿禁用。
- 【注意事项】磺胺多辛:1. 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也可能过敏。2. 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酶抑制剂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3. 磺胺药可穿过血胎盘屏障至胎儿体内,在围生期由于磺胺药有引起新生儿核黄疸的可能,故不宜应用。4. 磺胺药可自乳汁中分泌,药物可能对乳儿产生影响,哺乳期妇女应用本品时应暂停哺乳。5. 老年患者应用磺胺药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机会增加。如严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减少等是老年人严重不良反应中常见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应用,确有指征时需权衡利弊后决定。6. 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肝功能损害、血卟啉症、肾功能损害患者。7. 应用磺胺药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8. 治疗中须注意检查:8.1 全血象检查,对接受较长疗程的患者尤为重要;8.2 治疗中定期尿液检查,以发现长疗程或高剂量治疗时可能发生的结晶尿;8.3 肝、肾功能检查。乙胺嘧啶:1. 下列情况应慎用:* 意识障碍,因大剂量治疗弓形虫病时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 G-6-PD 缺乏者,服用本品可能引起溶血性贫血;* 巨幼细胞性贫血患者。2. 大剂量治疗时每周应检测白细胞及血小板2次。3. 乙胺嘧啶过量可引起急性中毒症状,误服过量1~2小时内可出现恶心、呕吐、胃部烧灼感、口渴、心悸、烦躁不安等,重者出现眩晕、视力模糊、阵发性抽搐、惊厥、昏迷,甚至可引起死亡,此乃药物对中枢神经系统的直接毒性作用所致。用药前,需告知您的医师或药师,您的过敏史、手术史、病史、正在使用的药品及采取的治疗;是否处于妊娠期、是否准备怀孕或处于哺乳期等相关信息。此药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或查看药品说明书。其他注意事项请您咨询医师或药师。
- 【药物相互作用】磺胺多辛:1. 合用尿碱化药可增加本品在碱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2. 不能与对氨基苯甲酸同用,对氨基苯甲酸可代替本品被细菌摄取,两者相互拮抗。也不宜与含对氨苯甲酰基的局麻药如普鲁卡因、苯佐卡因、丁卡因等合用。3. 与口服抗凝药、口服降血糖药、甲氨蝶呤、苯妥英钠和硫喷妥钠同用时,上述药物需调整剂量,因本品可取代这些药物的蛋白结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谢,以致药物作用时间延长或毒性发生。4. 与骨髓抑制药同用时可能增强此类药物对造血系统的不良反应。如有指征需两类药物同用时,应严密观察可能发生的毒性反应。5. 与避孕药(雌激素类)长时间合用可导致避孕的可靠性减小,并增加经期外出血的机会。6. 与溶栓药合用时可能增大其潜在的毒性作用。7. 与肝毒性药物合用时可能引起肝毒性发生率的增高。对此类患者尤其是用药时间较长及以往有肝病史者应监测肝功能。8. 与光敏感药物合用时可能发生光敏感的相加作用。9. 接受本品治疗者对维生素 K 的需要量增加。10. 不宜与乌洛托品合用,因乌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产生甲醛,后者可与本品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发生结晶尿的危险性增加。11. 本品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浆蛋白结合部位,两者合用时可增加保泰松的作用。12. 磺吡酮与本品合用时可减少本品自肾小管的分泌,导致血药浓度升高而持久或产生毒性,因此在应用磺吡酮期间或应用其治疗后可能需要调整本品的剂量。
- 【生产厂家】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140090
- 【生产地址】桂林市七里店路43号
- 【药品本位码】86905206002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