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49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40号)。在2024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工作中,发现完美(广东)日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完美芦荟胶不合规。具体通告信息如下:
标示产品名称:完美芦荟胶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名称:委托方/生产企业:完美(广东)日用品有限公司,完美(中国)有限公司控股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地址:委托方/生产企业:中山市南朗镇华南现代中医药城完美路8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诏安县陈秀华日用品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福建省漳州市诏安县南诏镇光良街阳光南路30号
包装规格:40g
标示批号:Z104421
标示生产日期:20220312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三年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地区:广东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18018584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70546
检验机构名称: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菌落总数
检验结果:2.9×105CFU/g
规定要求:≤1000CFU/g
备注:完美(广东)日用品有限公司提出样品真实性异议。经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查,该企业未生产或者进口过该批次抽检不符合规定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