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七起民生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2024年,市场监管总局部署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守护行动,加大民生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包括江西九江市福鑫柏健品牌管理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案情介绍:九江市福鑫柏健品牌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通过免费测血糖、测血压、泡脚等方式吸引中老年人至其经营场所,以讲座的方式讲解、介绍其销售的“澳新康®”氨糖软骨素钙片、“福鑫柏健®”胶原蛋白肽特殊膳食具有消除关节疼痛、阻断炎症发展、修复受损的滑膜和软骨等药用功能。当事人销售的“澳新康®”氨糖软骨素钙片为保健品,“福鑫柏健®”胶原蛋白肽特殊膳食为食品,均不具有药用功能,当事人存在虚假宣传行为。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三条,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920元和罚款20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情评析:当事人利用老年人信息不对称、辨别力判断力较低,销售不具有药用功能的食品、保健品给老年人,坑骗老年人,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本案的办理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的理念,通过畅通举报渠道获取线索来源,在群众积极配合中开展执法,在快速严厉打击中守护家庭和睦幸福,让保健品、食品真正“助老”不“坑老”。
九江市福鑫柏健品牌管理有限公司注册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3MA3AEAQU6B
企业名称:九江市福鑫柏健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双利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21年07月08日
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核准日期:2021年07月08日
登记机关:九江市浔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浔阳区环城路55号(原29号)A幢1001、10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