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东盛医药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案

2025-03-02 16:11:14    来源:辽宁省药监局  作者:

辽宁省药监局在2025年02月11日发布了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结果公示(2025年第2期),营口东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案的详情如下:

案件名称:营口东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案
处罚决定文书号:辽药监(稽八)罚〔2025〕1号
被处罚企业名称:营口东盛医药连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882399386434T
法定代表人:韩亮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假药“四味脾胃舒颗粒”,货值金额133.6元,违法所得33.5元。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没收违法所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处罚结果:没收违法所得33.5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主动履行;当事人已于2025年2月6日履行完毕。
作出处罚的日期:2025-02-05

四味脾胃舒颗粒的注册信息如下: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6557
产品名称 四味脾胃舒颗粒
剂型 颗粒剂
规格 每袋装10g
上市许可持有人 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许可持有人地址 柳州市柳江拉堡镇柳西路91号
生产单位 广西天天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20-09-01
生产地址 柳州市柳江拉堡镇柳西路91号
产品类别 中药
原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26557
药品本位码 86905147000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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