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抽样检验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期)。其中汕头市英格丝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的佩兰诗丝柔保湿留香洗发露抽检不合规,不符合规定项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0.0033%(规定要求≤0.0015%)。具体通告信息如下:
标示产品名称:佩兰诗丝柔保湿留香洗发露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汕头市英格丝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备案人地址:汕头市潮南区胪岗镇工业区1 号
被抽样单位名称:汕头市英格丝精细化工实业有限公司
被抽样单位地址:胪岗镇工业区
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粤G妆网备字2023170063
包装规格:500g
标示批号/限用日期:标示批号:0702D;限用日期:2028/07/02
标示生产日期/保质期:/
检验机构名称:广东省药品检验所
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
不符合规定项目:甲基氯异噻唑啉酮和甲基异噻唑啉酮与氯化镁及硝酸镁的混合物(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为3:1)0.0033%(规定要求≤0.0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