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县医疗机构存在救护车超标准收费现象,当地群众将这一问题投诉到纪检监察部门。办案人员通过调查发现,确实存在医疗机构超标准收取救护车费用问题,涉及群众2300余人次、金额达19万余元。
已查处问题线索5条,立案5件5人。群众被医院多收取的救护车费用,现已由办案人员陆续返还,少则几十块、多则上百元。
南江县纪委监委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医疗机构建立《救护车管理制度》《120急诊管理制度(试行)》等制度,全面规范救护车收费标准。救护车的收费不能私自定价,必须按照省、市卫健部门和医保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正规120救护车收费标准为:起步价和里程费:救护车的起步价通常为10元,涵盖最初5公里,超过5公里后,每公里加收2元。
院前急救费:院前急救费每次70元,如果需要长途转运,费用会更高,预估在4000至5000元之间,具体数额依据所需服务及实际路程调整。
担架费:使用担架的服务费为20元,如果病患位于非一楼且没有电梯的场所,每层将额外收取3元。
其他费用:根据病情,还可能产生其他费用,如心电监护75元、鼻导管吸氧3元、末梢血糖10元、床旁12导联心电图35元、输液用静脉留置针约70元、外伤者使用颈托、腰围或固定肢体的支具170元等。
特殊情况:对于心肺复苏和大出血等紧急情况的抢救服务,费用分别为100元和50元。
不同地区的收费标准可能有所不同,具体费用需咨询当地医疗服务机构。
对于违反价格法的行为,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罚。例如,南江县某卫生院因未按照政府定价收取救护车费用,同时未按照《救护车出诊登记本》记载的里程收取费用,被南江县市场监管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