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4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4年第52号)。其中广州昕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玫黛琳靓肤隔离防晒霜抽检不合规。具体通告信息如下:
标示产品名称:玫黛琳靓肤隔离防晒霜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名称:广州昕雅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园三横路3号之一第3层
被抽样单位名称:上海悉毂贸易商行,网店商铺名称:阿里巴巴上海悉毂贸易商行
被抽样单位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北沿公路2111号3幢692-51室(上海崇明森林旅游园区)
包装规格:60g
标示批号:2024/01/16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2027/01/15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国妆特字20231312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210186
检验机构名称: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
检验结果:0.209%
规定要求:3.2%-4.8%
不符合规定项目:二苯酮-3
检验结果:0.0199%
规定要求:0.8%-1.2%
不符合规定项目: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
检验结果:0.233%
规定要求:5.99%-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