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在2025年1月6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5年第3号)中,标识为广东丝蕊社化妆品有限公司的一批次VOGYJM隔离防晒霜(SRSAB07B1)抽检不符合规定,详情如下:
序号:19
标示产品名称:VOGYJM隔离防晒霜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广州永九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企业:广东丝蕊社化妆品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山镇启源大道四号之七新碳谷产业园自编C栋2楼第204 号,生产企业地址: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逢涌村夏西工业区何永纯车间 C
被抽样单位名称:荔浦市青山镇靓丽日化商店
被抽样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荔浦市青山镇兴贤路240号
包装规格:50g
标示批号:SRSAB07B1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7/02/06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受托生产企业所在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国妆特字20230450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20161510
检验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成分比对
检验结果: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双-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二乙氨羟苯甲酰基苯甲酸己酯、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乙基己基三嗪酮、亚甲基双-苯并三唑基四甲基丁基酚、苯基苯并咪唑磺酸
规定要求: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