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在2025年1月6日发布的国家药监局关于30批次不符合规定化妆品的通告(2025年第3号)中,标识为广州有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的一批次Audre yhoor 防晒喷雾SPF50+PA+++(2023/07/26)抽检不符合规定,详情如下:
序号:21
标示产品名称:Audre yhoor 防晒喷雾SPF50+PA+++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名称:广州有孚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地址:广州市从化区太平镇元洲岗村 105国道边环亚厂房 6 栋二. 三楼
被抽样单位名称:个体工商户邓翠凤
被抽样单位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济南路 17号交易场二楼134-135号
包装规格:150ml
标示批号:2023/07/26
标示限期使用日期/保质期:2026/07/25
标示化妆品注册人所在地区:广东
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国妆特字G20210528
标示生产许可证号:粤妆20180047
检验机构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
不符合规定项目:成分比对
检验结果:未检出产品标签及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标示的防晒剂:二苯酮-3、双- 乙基己氧苯酚甲氧苯基三嗪、丁基甲氧基二苯甲酰基甲烷、甲氧基肉桂酸乙基己酯、水杨酸乙基己酯
规定要求:产品检出成分、产品标签应当与该产品注册资料载明的技术要求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