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关于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通知

2025-02-08 12:15:42    来源:海南省医保局  作者:

(四)省税务局负责指导协调各市县税务部门做好新生儿政府代缴基本医保费的申报征收工作。各市县税务部门以省医保局名义为同级医保部门开设2025年临时缴费单位虚拟户,及时将入库到账信息反馈省医保局和同级医保、财政部门。

(五)省医保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协调全省各级医保经办机构做好新生儿参保登记工作,配合省医保局做好与卫健部门新生儿数据共享工作。各市县医保经办机构要配合本级医保部门加强与卫健部门对接,做好本辖区新生儿统计工作,用好用足海南省新生儿出生“一件事”办理新生儿参保登记,同时优化线上线下服务,为尚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及时办理容缺参保登记;分别在2025年3月(含)起的单数月份和2026年1月的月初5个工作日内,汇总审核辖区内新生儿资助参保登记明细报送本级医保和税务部门;按年归集资助参保新生儿信息,制表移交档案管理部门保存备查,归档材料及样式、保管期限由省医保服务中心统一制定。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将定点医疗机构协助办理新生儿参保工作纳入协议管理,做好业务指导和培训并加强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新生儿落地参保是全民参保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措施,对保障新生儿就医权益、提升新生儿健康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职能落实好工作任务,共同做好资助新生儿参加基本医保工作。

(二)精准宣传,优化服务。全省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医保部门,深入社区、医院、托育机构等地“点对点、面对面”,积极开展政府资助新生儿参保利民便民实事的宣传,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合理引导社会预期。要持续优化医保参保登记服务,推进服务下沉,畅通线上线下办理渠道,增强群众获得感。医保经办机构在办理新生儿落地参保时,要配合医保行政部门建立“一人一档”参保档案,提醒新生儿父母及时办理新生儿落户并更新参保信息。

(三)跟踪问效,确保质量。省医保局协调相关部门建立定期调度工作机制,动态跟踪资助新生儿参保工作落实情况,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成效。各市县医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新生儿落地参保完成率、资金到位使用情况和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确保工作顺利开展。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资金管理,不得超范围使用,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肃查处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行为。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

海南省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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