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7日,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在“保障人民健康 赋能经济发展”新闻发布会上提到,丙类目录与每年的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同步开展,今年年内计划发布头版,工作程序拟参照医保目录调整程序。
丙类药品目录是指国家医疗保障局研究制定的,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的药品目录。它主要聚焦创新程度很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这些药品通常包括价格较高的进口药、创新药和保健类产品等。
目前,医保药品目录内的药品主要分为甲、乙两类。其中,“甲类药品”一般是指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价格或治疗费用较低的药品。参保人使用甲类药品时,可以全额纳入报销范围,之后按规定比例报销。“乙类药品”则是指可供临床治疗选择使用,疗效确切、同类药品中比“甲类药品”价格或治疗费用略高的药品。参保人使用乙类药品时,需要个人自付一定比例,剩下的部分纳入报销范围,再按规定比例报销。
据悉,在药品范围上,丙类目录作为基本医保药品目录的有效补充,主要聚焦创新程度很高、临床价值巨大、患者获益显著,但因超出“保基本”定位暂时无法纳入基本医保目录的药品。在使用范围上,国家医保局将采取多种激励措施,积极引导支持商业健康保险将丙类目录药品纳入保障范围。
丙类目录预计覆盖价格较高的进口药、创新药和保健类产品,将更多类似CAR-T疗法等具备高临床价值,但价格远高于国谈基准线的创新药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减轻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负担的同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丙类目录形成后预计从支付端带来边际改善,促使我国创新药定价回归合理,有利于缩短创新药企业研发成本的回收周期,提高创新研发的积极性。创新药定价提升还将提高项目的投资回报率,促使医药投融资市场回暖,缓解企业面临的资金压力。
过去5年外资创新药很多未通过谈判纳入国家医保目录,大部分内资重磅品种均已纳入国家医保,部分合作销售品种考虑到全球定价体系统一性,并未纳入国家医保。内资未纳入医保的品种主要集中在CAR-T、PDL1、狂犬病及其他品种上,包括5家CAR-T品种,4家PDL-1品种,2家狂犬病品种及其他各领域品种。
丙类药品目录在2025年的出台有望深刻影响国内医药行业。它将拓宽创新药支付渠道、优化药品定价机制、促进医药投融资市场回暖、推动医保制度完善以及提升患者用药可及性。然而,丙类药品目录的落地也面临诸多挑战,需要各方共同努力,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未来,随着丙类药品目录的不断完善和推广,国内医药行业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